“我的孩子,我说多少次了,你应该叫我父神。”光明神歌耀慈祥地说道。

“好的,父神。”歌战低头,然后恭敬的将手中兽头呈上,“父亲大人,这是比蒙族之王岂奇的头颅,比蒙族最后的余孽正被我下面的战士追杀,相信很快就能有成果。”

歌耀随意的瞥了一眼地上比歌战整个身躯都还大的头颅,岂奇双眼怒睁,金色的头颅布满了银色花纹,脸上还沾有血污。

歌耀轻笑,赞扬的夸赞了歌战,“你很棒,不愧是我最信任的儿子。”

得到父亲的称赞让歌战极为开心,单膝跪在地上,足足有一米六高的他是哥布林族当之无愧的巨人。

“比蒙族这个懦弱的种族本就应该屈服于我们高贵的哥布林的脚下。”歌战激动的说到,说着握紧了手中青铜长矛,炽烈的神光从歌战周身喷涌。

“我能够感受到时机已经到了。”歌耀抬头,嘴角勾起似笑非笑。

什么时机?歌战有些懵逼,不过很快就变得很欣喜,父亲大人一直都是算无遗策,父亲大人说的肯定就是对的!

歌耀就这样静静望着眼前的祭坛,这个祭坛是花费了哥布林神系整整八百年时间才建造出来。

“也是时候了。”歌耀低头,眼底罕见的露出一丝不舍,很快就被其他情绪所填满。

直到现在歌耀还记得二十万年前那时候他只是一只普通的哥布林小部落的巫师,那时候他的整个部落都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就在他们部落三十里外就居住着一只青铜比蒙。

青铜比蒙以哥布林为食,每个月他们部落都要贡献出三十只哥布林去填饱那只青铜比蒙的肚子,他的父亲、他的妻子都成为了那只青铜比蒙的食物。

第九百九十章 奥始神系

因为他是部落的巫师,他要以身作则。

下个月就要轮到他的儿子了,是他最爱的小儿子,那个小儿子和他多么的像啊,他是多么的爱自己的那个小儿子,因为小儿子有着和他一模一样的帅气,都是性感的深绿色皮肤以及高挺的尖鼻。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他罕见的跑到了离部落两公里外的小山谷里,这是他第一次走这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