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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宋芷昔远没有现在狗,姑且称得上善良。

若换做现在,她必定头也不回的走,而那时的她却毫不犹豫地救了个陌生男子回家。

她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普通少女要把比自己高出整整一个头的少年给带回去可不容易。

一路磕磕绊绊,好不容易在天黑前赶回家,那早已陷入昏迷的少年却猝不及防吐了一滩血。

哪儿见过这阵势的宋芷昔灯都来不及掌一盏,连滚带爬地跑去村里找大夫。

大夫离开已是深夜。

窗外雪簌簌下,覆住来时路。

宋芷昔拔下发间木簪挑了挑灯芯,烛光倏地拔高一截,被从窗缝里钻进的冷风吹得不停跳跃。

宋芷昔端来一盆温水,拨开乱七八糟糊在少年脸上的额发,细细擦拭着他沾满干涸血块的面颊。

这个过程就像是在不断剥离璞玉外的杂质。

少年的面容在湿毛巾的擦拭下变得逐渐清晰。

其实用玉来形容少年的相貌并不贴切,他并没有那种内敛的温润感,反而跟钻石似的,在这四处漏风的陋室里都能熠熠生辉。

宋芷昔神色微怔,紧握在手中的毛巾悄然落地。

他可真好看呀。

宋芷昔忍不住凑近了些,偷偷伸手碰了碰他挺直的鼻梁。

蓦地笑弯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