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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早餐向来是服务于强壮身体的。方天觉得,在漫长的生活过程中,这些佣兵团不约而同地掌握了最适合于他们的黄金早餐——小麦加肉。

譬如以前的黑面包肉汤,又或者现在的粉蒸肉。

简约就是美。

昨天才刚刚野餐过,那些小家伙们自然对这种美无法领会,呼啦呼啦地三口两口吃完后,便围在方天身边。

被两个小娃娃在身边磨蹭着的方天同样快速地吃完——不快不行啊。一行人来到偏院中时,材料早就准备好了,捆风筝的布啊线啊之类的是方天拜托皮埃尔大管家准备的,至于那些打磨得光滑细致的各式竹料,则自然是出自长工沙迦之手无疑。

“先给谁做?谁先来?”坐上简易工作台(其实就一小凳)的方天游目四顾。

“我!”

“我!”

一群小家伙们争先恐后。

方天呵呵笑。这个问题太好解决不过了,让他们自行剪刀石头布一番,不大一会儿,从一号到二十多号,便排列的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可怜的小琪琪排在了第十八号,小人儿郁闷得不行,把小脸贴靠在方天后背上,两只手松松挽着方天的脖子,蹭啊蹭。方天心头暗暗好笑,也不理她,开始给西娅扎风筝。

这丫头运气极好,在重重重围中,过关斩将,轻轻松松地拿了第一。——其实话说回来,这些人里面,总有人第一,总有人最后的。

方天速度非常快,动作很娴熟。在前世,做这个东西,他可是很有一番手工的。另外,沙迦也不请自来,和方天共同协作,在两人的齐头并进下,才一个多小时,二十多架风筝便扎好了。

这些风筝形态各异,有大有小,小的大约只有前世的a4纸那么大,大的却足有两三米宽,四五米长。

在几个大风筝上,方天还缀了些类似于鸽哨之类的小竹管。这样的话,升上空中,是“形声”俱全的,这也是“风筝”这个名称的由来。——

风中的筝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