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天看来,魔法师其实很适合当小偷、刺客以及飞车党之类,那种一沾即走、一走即飞、一飞即接近于“瞬移”的本领,实在是如鬼如魅,得天独厚。而相比之下,只能将身体锻炼得壮壮的武者,更适合到码头去扛包。
方天本来其实是很想让参加锻炼的这些牲口们扛包,哦不,是负重奔跑的,但一时之间,实在是没想到该弄个多大多重的东西让他们扛着,于是只好作罢。
本来嘛,这段长仅四十里的“轻松跑”也只是热身,负不负重都一样了。
很有着热身觉悟的一干大汉们虽是狂奔着,但其实很是轻松,很是潇洒,很是奔放,很是豪情飞扬,一个个力拔山兮气盖世。方天之前的话固然让他们心中凛凛,但在他们一个个看来,小弟也未免太过小看人了,至少,这种热身跑还不到太过“认真”的时候。
于是狂奔中,一个个大声嚷嚷和交谈着。
嚷嚷啥,交谈啥?
其内容是不难想见的,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关于方天晋入法师的事。
这么大的事,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们根本不可能镇定得下来。别说这么短的时间了,就是十天八天,也不行!
法师啊!
远近那么多的小城大镇,有没有一个法师?就算是那些大城里,又一共才几个法师?
刚才看着方天那淡淡然不以为事的样子,包括欧文安德森在内,一个个的都情不自禁的替他着急,恨不得大声呐喊起来——小弟,你晋入法师了啊,咋就这么的一个表现呢?
不该狂笑几声?
不该冲天而起?
不该使劲地跺个脚,至少跺平几个山头,轰隆隆地一阵,那才叫有个声势,有个气势嘛!
其实说来也是好笑,在方天九级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都认为准法其实和法师也就差不多的样子,都那么回事。但当方天真的晋入法师,那感觉便陡然又是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