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西心里头想,这厮大概是被带迷路了,所以心里头有点怯了吧,这要是哪一天高西直接把他带到某个原始森林里面去了,那不是会死得很惨吗?
不过他巴不得这样呢,这样的话,就不用每天伺候这货了,自己可以安安心心地去过自己的单身贵族生活,岂不是美哉?
也许是心情愉悦的关系,高西的音乐细胞好像一下子就欢呼雀跃了起来,也不管此时汽车正行驶在博兹曼的大街上,他就大声地嚎了起来:
就这个feel 倍儿爽,
倍儿爽,
这个feel 倍儿爽,
feel feel倍儿爽,
爽爽爽爽爽!
天空飘来五个字儿,
那都不是事儿,
是事儿也就烦一会儿,
一会儿就完事儿!
刘小刚虽然在智商这个问题上相较于一些人稍微差了一点,但到底也不是笨蛋。他还能听不出高西唱这歌的意思啊,捂住耳朵骂道:“唱个锤子啊,难听死啦!你咋奏会唱这怂球歌哩!哈唱球不完,老斯歪几句!瓜不滴滴地!”
这人一激动,本土腔就出来了,刘小刚用了家乡的土话将高西数落了一通。
高西“切”了一声,满不在乎地说道:“哥今儿高兴,还就喜欢唱这个歌。”
其实他不是喜欢,主要是他本身五音不全,所以就没有怎么学过唱歌,导致了就算是网上非常流行,而且歌词异常简单傻白的歌,他都记不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