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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釜山西区胶带杀人案中,死者是一家小型夜总会的老板娘,而刘仁娜是在夜总会工作,两者身份接近。

2、二者的头部、手部、脚部都被缠满绿色胶带。

3、二者都是在夏天被杀,倒在自家的床上,并且电热毯都是通电状态。

4、现场一片混乱,但是并没有发现凶手的任何毛发、指纹。家中的贵重物品也没有丢失。

5、二者家中都饲养了狗,前者家中饲养的是小型宠物犬,而刘仁娜饲养的是大狼狗。

不同的是,前者案件中,家中的狗一直没有吠叫,而刘仁娜家中的狗一直在狂吠。

最大一点不同,前者没有被切掉手指,而刘仁娜被切掉了十根手指。

还有最后一点不同,前者案件中,警方曾经怀疑凶手是死者的丈夫。

可是调查后发现,她的丈夫有不在场证明,并且没有找到任何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她的丈夫就是凶手。

最后,死者的丈夫获得了巨额保险赔付金。

人们一直认为她的丈夫是真正的凶手,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因此,社会讨论才比较广泛。

但是刘仁娜死亡案件中,刘仁娜是跟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崔载宇同居。公寓中只有他们二人生活。

但是,唯一具备不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条件的崔载宇,已经在几天前死亡了。

最大的嫌疑人,已经被排除。不存在釜山胶带杀人案中的情况。

对比两起案件,再结合陈赓提供的尸检信息,金允浩总结出此案的关键疑点:

“第一,凶手切掉刘仁娜的十根手指,并且将其隐藏,目的是什么。

第二,刘仁娜体内检测到麻醉剂残留,凶手给刘仁娜打麻醉剂的目的是什么。凶手是否有意在模仿波兰那个死刑犯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