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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了,诺,这就是汗血宝马!”

这是一匹淡金色的马,皮薄毛细,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颈部和尾部长长的鬃毛是漂亮的金黄色。马廓有一个很大的窗户,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室内有一半的面积能接触阳光。

此刻,那匹马就站在光与影的交界处,毛发的颜色因为与阳光相映,更加美丽。它静静的抬头看过来,眼睛中有一种深邃的灵气。

那种眼神——

让董洁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印象很模糊了。惟一清晰的是那匹高大的白马,它是一位抗战将领的坐骑。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做伴闯过敌占区,数次穿梭于枪林弹雨的战场。

动物比人更真诚、更有人味。一旦成为人的朋友,它会忠诚永恒。当战争最终胜利了,它却因为救主,倒在了战斗过的地方,不舍的看着主人,慢慢闭上了美丽的大眼睛,镜头定格在它眼角缓缓滑落的两滴泪水上……

“小洁?”

大山推了她一下,声音有着隐约的担忧。

董洁笑了笑,冲他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罗翰大哥亲自照料它。每天早上带它去吃最新鲜的青草,运动回来,亲手给它洗涮……兰兰就曾经抱怨说,有时候她觉得罗翰大哥对马比对她还上心,这个马术俱乐部,可是满足了他喜马爱马和马做朋友的心愿啦。”

“和动物做朋友的人,都比较有爱心。看来,罗翰大哥平时一定是个好哥哥,至于小伟哥哥你嘛……”董洁侧身摸着下巴打量他,然后摇了摇头。

“喂,我也不差啊……”罗伟抗议道:“我们家兄友弟恭,大家亲亲爱爱和睦相处,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啊。”

“小洁跟你闹着玩呢。”

大山拍拍他的肩,“你一定是马术好手吧?能不能帮我们挑一匹性情温顺的马,教我们学习怎么样骑马啊?”他看了看董洁,补充道:“最好是小马。”

罗伟多年来耳闻目睹,指点初学者不成问题。只是骑马对初学者来说,毕竟是一项带点危险性的活动,为求保险起见,他仍然找了一位专业的教练,自己在一旁充作助手。

教练给兄妹两个各挑了一匹适合初学者骑乘的马。调整好鞍具,教给他们怎么样接近马、怎样拿僵、怎样踩脚蹬、怎么控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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