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我和门门抿嘴一笑,车内的气氛,再次和谐了好多。
下午,我们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一间大房以后,又在楼下吃了口饭,随后又踏上了,寻找发财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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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五点半。
刚找到新工作的马小优,拖着疲惫的娇躯,饿的两眼发花,摇摇晃晃的走进房间,噗通一声躺在闺床上,粗鄙的甩开脚上的小瓢鞋,望着天棚悲呼一声:“仁慈的主啊!您老有空,是不是抽空再写本圣经啊,敢不敢看小女子的薄面上,把一周改成两天一休制……把万恶的资本主义蛀虫,全部发到沙漠维修金字塔去!”
“咕噜噜!”
真主显然没时间搭理她,倒是肚子闹起了农民起义,示意马小优别扯犊子,赶紧整点吃的是王道。
“唉……为毛向南那个贱人还不回来一点不给我蹭饭的机会!”
马小优休息了几分钟,费力的拄着床面坐了起来,伸出小手,顺着大白腿撸掉丝袜,光着小脚丫蹦到地上,脱掉制服裙,穿着一套白色的内衣,走到衣柜面前,随便拿了一套运动装换上,就走出了房间。
“回来了昂,儿媳妇?”老向拎着象棋盘,恬不知耻地问道。
“我都快累死了!”马小优已经习惯了老向的调侃,知道争辩没用,索性不管了。
“晚上咱吃点啥啊?”老向继续恬不知耻。我最近挺忙,而他更懒,几乎一有时间,就压榨马小优的劳动力。
“大叔,您还真不客气!”马小优熟练的将秀发束成马尾,气的直翻白眼。
“这话说的,跟儿媳妇客气啥!”老向善意的开着玩笑,从兜里掏出一叠散钱,点出了五十多,直接拍在了石桌上,爽朗地说道:“老规矩,我掏钱,你做饭!”
“敢不敢让我掏一回钱?!”马小优几乎哀求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