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回去吧,本姑娘要玩到夕阳西下,到时还是在这里碰头。”
“姑娘,我陪你。”
年长的婢女虽然也想回家看看双亲,可是,眼前的主如果有什么差池,九阿哥可是要雷霆大怒的。
“你放心回家,不就是逛街吗,怕啥!”
拍着胸脯保证着:“今天这事,我不说,你们不说,没第四个人知道,赶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二个婢女面面相觑,看着伊人开开心心地远去。
适才听我说要出府,管事的赶紧从账房取了一大包银两,看二婢女羡慕的表情,估计面值大概很多吧。
索性一分三,硬是塞给二婢女一人一份。
反正拿着她们主人的钱做人情,何乐不为呢?
一路欣赏,简直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小老鼠掉进大米缸。
这时,一家卖书画的店铺吸引了我的驻足。
“以书会友,有缘人买之,原价翻倍。”
连猜带蒙地看完这广告语,繁体字真是费眼力。但是挺好玩的,大概意思就是你可以写字或画画,然后付点钱,店家就会把你的作品挂起来,如果有人买了,店家翻一倍的钱还你。当然若无人买,自然钱就没了。
“那期限呢?几天内卖了可以得钱?”
“半天为限,立字为据。”店家是个书生,一身书香气,
“行”我对自己的书写还是信心满满的,要知道临摩近二十载呢。
“姑娘请”
机缘巧合有时就是在不经意间种下的。
申时,逛累的我重新出现在店门口。
“老板,我的字呢?”
打量了一圈,也没见我的大作,真卖了呀!
兴奋地冲进店铺,就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
“十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