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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是魁,黑石部落的首领,牛老爷的心腹手下。

以上这些没有半点毛病,可是让牛老爷觉得毛病很大的是,魁这货今天的打扮如同脑袋抽疯了一般,让牛老爷感到阵阵的天雷滚滚。

魁的上半身穿着兔子家老款的军装,头戴着有颗五角红星的帽子,这样的打扮牛老爷已经见得太多,还不觉得有些什么。

哪怕在魁在左胸的口袋上,一口气的插上了三支铅笔,刻意的将带着橡皮擦头部的那一截,给故意的显露了出来;对此,牛老爷也是能够理解。

毕竟,黑石部落最近很是流行这样的打扮:

口袋上插上一支铅笔,表示该人是学前班毕业的高级知识分子;要是插上两支铅笔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是学历惊人的天之骄子,传说中的小学生。

这货一口气插上了三支铅笔,虽然在牛老爷看来,分外像个卖铅笔的超市大妈。

不过在考虑到魁此时此刻,已经是完全不同的身份地位,牛老爷觉得多少还是能够理解;但是魁这货下半身穿的,那叫一个什么鬼?

一条大红色的肥大土布裤子,配上了一双当年二战美军的牛皮军靴。

大红配大绿,简直是将土洋结合,这个黑石城猛然升起的流行风尚,无比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产生唯一的不良反应,就是牛老爷有着一种,生生的想直接戳爆自己眼珠子的冲动!

很是花费了点心理的建设过程,牛老爷才将心中波澜起伏的心思,逐渐的平静了下来;开口问到:“有什么事?”

他觉得很有必要的,要将魁这货尽快的打发走。

可惜的是,魁这货明显不是这么的想;他异常显摆的踮起了脚尖,学着彩平日间的模样,在牛老爷面前华丽的转了一圈。

之后才是开口问到:“牛老爷,我这身的打扮怎么样?这可是彩替我搭配的,他说我的身份现在可是不比以前,很需要注重一下个人的形象问题。”

“嗯!非常不错。”牛老爷肯定的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