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万不愧是方向盘掉了,都能拿个扳手漂移的战斗民族出身,嘿嘿一笑就踩下了油门,军用吉普像头蛮牛一般吼叫着窜了出去,差点把刚上车还没坐好的贰壹给晃下去。
“eryi,你怎么想到要弄出这么一身行头的?”
约翰一手拽住吉普的钢架顶棚,一边跟着在年久失修的道路上蹦蹦跳跳的吉普摇晃着身体,笑嘻嘻的道:“虽然看上去很酷,但是可不方便战斗!”
“好看就行。”
贰壹不以为意:“我又不是像你们这样的雇佣兵,考虑什么实战性。”
他本来就是一时兴起,动手做了这么一套刺客装,穿出来就是为了耍帅的。
要不然跟着伊万他们出去巡逻探查而已,用得着把自己武装的跟只钢铁刺猬一样,插一身累赘到不行的匕首?
很重的好吧?而且他又不会用!
约翰一时语塞,所以说,最讨厌跟这些动手能力超强的学霸们玩了!
旁边的胖虎也许看不出来,可他这个从战场上走出来,而且还玩的一手好刀,精通匕首格斗术的雇佣兵,可是很清楚贰壹身上这套随手做的“s刺客装”,可不像看上去那么花俏!
无论是胸前兼具防御性的护心甲刀鞘,还是右手的袖剑臂甲,那可都是具有一定实用性的东西。
听刚才袖剑弹出的那一声脆响也知道,对方恐怕是使用了枪械之中的弹簧!
如果在战斗中,对方一拳打来,自己进行避让的话,猝不及防之下突然弹出一截刀刃来可是会戳死人的!
约翰以自己的格斗经验,观察了一下贰壹身上这套装备,吃惊的发现他身上这套装备,可不仅仅只是用来s的。
无论是刀鞘的位置和角度,都是最顺手、最方便抽出的地方。
左手的铁链和右手的袖剑,都可以用来格挡和防御,背后的两把野战刀可以防止敌人从背后勒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