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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陈锐。”

“你好,我是熊猫,起点的签约编辑,是这样的,我们的审书编辑认为你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在起点网会有发展前途,所以我来征询下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是否还在自已手上。(就是说有没有和别的网站或出版社签约,)在的话有没有兴趣和起点签约?”

陈锐说道,“在,不过我只愿签网络连载版权,且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中国,其它版权我自己保留。”

陈锐非常清楚这本书的价值,运作的好,是一本比《哈利·波利》更畅销、更受欢迎的书,出版版权收入,电影及衍生版权,至少可以给陈锐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围绕着这本书可以形成一个上千亿美元的产业链。

他才不愿意将这本书所有版权的利益被跟别人平分。

除非是锈豆了。

而且,这本书未写先火,可不是因为起点这个平台运作得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的原因,让这本书火了。

而是陈锐在世界上的名气,以及他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很多人。

因此,陈锐不欠起点平台什么。

陈锐把《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授权给起点平台连载。

陈锐与起点平台是处于《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关系,除了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于中国地区),不涉及其它版权。

就算起点平台只拿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它也能给起点平点每年带来二、三千万的利益。

这不是一个小数字,相当几名大神级作者全部版权加起来带来的收益。

而且,以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的吸引度,给起点平台带来名气和流量将是一股非常庞大的。

为什么一些二流的网络文学网络这么热衷于以巨大的代价挖大神级作者,就是因为大神级作家能够给网站带来非常大的名气和一股巨大的读者流量。

陈锐授权给起点平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每年也能给陈锐带来二千多万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