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摆摊的生意人,都在收拾摊位闪人,仿佛这些城管不是人民的公仆,反而像是森林里的野狼一般。
的确,在这些小贩的眼中,他们简直比野狼还可怕。
还有一部分,则不着急。
因为他们都是一些交过分子的人,也就是说,只要跟城管交点地摊费,那么就有了在这个地方的经营权。
但一般能够交得起这些费用的人,也都是在这个地域里生意比较好的。
普通人可交不起那样的费用。
其中有个收的慢的小摊位,就已经被几个城管下车包围了过去。
两个年轻人急急忙忙的收拾着,刚装上小三轮车就准备离开,可是城管却已经把他们拦的死死。
“嘿,你们不知道这里不能摆摊吗?”
“靠,能不能摆,不还是你们说了算。”
这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是对年轻的情侣,显然,这男的对这些城管很不感冒,所以就不爽的道。
一个肥头大耳,挺着啤酒肚的城管就横起了脸色:“吆喝,还挺狂的嘛,小子,你是不是不知道规矩呀!”
“什么规矩?”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倒没那么容易低头:“不让摆,我们走还不行吗?”
“哼,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走。”
年轻人露出一丝怒气:“那你们还要怎样?”
他女朋友在一边拉着他,小声的劝阻他,不要把事情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