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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兄弟们这阵子过得还好吧?”

“托福,托福,大家过得挺好的!”

面对徐子陵的问话,史密斯居然用起炎黄民族特有的客气词语,让几人直笑他深得了天朝的精髓。

“走,上车吧,我带你们去住的地方,先把东西放好,再去大吃一顿,想必飞机上的食物不怎么适合你们的口味。”

聊了几句,史密斯连忙招呼几人离开。

“走!”

四人很快就出了机场,坐上史密斯的车往海滨城市的首都——菲力克而去。

史密斯在接到徐子陵通知的当天,他就带着几个兄弟从中东赶了过来,由于徐子陵告诉他这次过来尼坦是除了让他交接“爱国者”的事情之外,还说了建立港口的事情,并且建议他们小队在这里建立他们的老巢。

在经过考虑之后,史密斯接接受了他的建议,所以在到达菲力克之后,他就在市区海边买下了一栋房子,作为临时的落脚处。

说是首都,但城市环境和大小,还比不上国内的二线城市,车子出了机场,要不了半个小时,就到达了市中心,满眼望去,无论是街道两旁的店铺,还是那些“高楼大厦”都是极具民族特色,当然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还是走在路上的人尽是清一色的黑皮肤,至于像他们这样的黄皮肤或者白皮肤的,一路走来,他们都没发现几个。

见到这个情况,李成还笑着调侃说如果在这样的国家当间谍,那真不是一般的难度。

这话虽然说得不尽然,但确实有一点的道理,听了他的话,就连史密斯都大笑了起来。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里的摩托车真的多。”

从车窗向外看去,路上的车辆除了suv和皮卡之外,摩托车确实巨多,像国内最多的轿车在这里却是最少的。

“和叙利亚也差不多吧。”徐子陵看了看,给出了一个中肯的回答。

国家穷,大多数的人买不起豪华车,而又因为道路的情况,suv和摩托车最适合,几人也是拿这个当话题说笑一下而已,稍微想想,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