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酒店,金爷摆了两桌子酒菜欢迎我和简杰。一桌子是我和简杰、金爷还有夜叉。另一张桌子,坐着小凤凰和曲畅。招待她们的,是金爷的一个小三。金爷和我爸岁数差不多大,好像他女儿也在那。但是我眼睛看不见,他女儿长什么样我不知道。而且我对金爷的女儿也不感兴趣,懒得拈花惹草。
当别人女婿上位上的快,但是始终不如自己打拼来的自在。以前我跟陈晨处对象的时候就跟我妈说了,我说陈晨家能给我买房子。但是我妈不让,我妈说当上门女婿受气。我们可以当上门女婿,但是那房子得自己买。她怕有一天我被陈晨赶走了,将来连个住的房子都没有。
金爷对我们不错,不过饭桌上金爷把话给我们挑明了。他说我们自己的恩怨自己解决,他只想赚钱。虽然他不怕陈天悦和王瘸子,但是他年纪大了,不想惹那些没必要的麻烦。
几十岁的人讲究利益为先,不像我们这群热血小青年动不动就为兄弟报仇。他的话我们能理解,我们也不怪他。不过金爷很快说了一句让我们精神振奋的话,那就是他愿意出钱帮我治好眼睛。不过在这之前,我们要帮他做一件事。
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爷
很多混混是不敢得罪有钱人的,因为他们有钱。只要他们有钱,他们可以用钱买到很多比我们还厉害的混混为他们做事。他们可以让他们杀我,打我,要我一条腿,或者一只手。而那些人拿到钱后,通常逃之夭夭。
所以,很多明智的混混一般不得罪有钱人。交个好朋友,他们可以从有钱人身上赚点钱。得罪了他们,就要惨了。
金爷是个有钱的混混,不过他比很多混子更聪明,他懂得包装自己。年轻时,他也是一把刀扛起一条街的好汉。现在年纪大了,有钱有身份有地位了,他从来不提他年轻的时候。打打杀杀的事,他也从来不参加。在很多人眼里,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有钱人。
不过即使他很低调,惧怕他的人仍然很多。他们知道金爷什么背景,也不敢得罪他。但是有敢得罪他的,那个人是省里另外一个有钱的混混。两个人平时谁看谁都不顺眼,总要互相讽刺几句。
地位相当,势力又相当。所以金爷相中了我和简杰,他觉得我们有干掉他的能力。只有那个人死了,金爷才会真正的露出笑容。而那个人死了,金爷能赚到的钱也更多一些。
“刘鹏,你知道外面买一个人的命需要多少钱吧?”喝过酒,金爷将我和简杰带到了一个包间。
“两万到五万,两三万就差不多能找到一个人。”我说。
“恩,那是民工的价钱。杀一个普通人,找两个农村人够了。但是如果是想干掉一个有身份的大哥,你觉得需要多少钱?”金爷问我。
“二十万左右?”我想了想问。
“不错,只要我拿出二十万,我可以找到很多人杀他。不过我只相中你了,你觉得这是为什么呢?”金爷笑着问我。
“呵呵,可能是抬举我吧?”我笑着问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