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转眼间就过去了十四年,时间过得真快,很多同学的孩子都已经上小学了。”飞龙一把扯开衣领,露出胸膛霸气的黑龙纹身。
“是啊,那时我们还是青涩少年,一恍神就成了小女生口中的大叔,岁月不饶人纳。”袁暮感慨道。
飞龙红着脸,略带醉意地看着袁暮说道,“虽然我这个外人说这话有些不太合适,但是那好歹也是生你养你的父母,多大的坎儿过不去的?这些年你在外面风流快活,却不知道逢年过节你家里有多冷清,二老有多想你。”
袁暮沉默了,默默地喝了杯酒,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道,“别老说我了,说说你吧,这么久不见,骤然重逢,你却混在道上了?”
“嘿,别提了,还不是遇人不淑,误入歧途。”飞龙大喇喇地派烟,“当年你和老陈一出国一辍学,好好的滨江一中三杰就这样解散了。高中后一次和外校打架,我不小心把对方一人打残了,虽然当时我还未成年没判刑,但是档案已经花了,把房子卖了都不够赔,还背了一屁股债。”
“你也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爸妈早死,是年迈的奶奶养大我的,因为那件事,我奶奶操碎了心,第二年直接撒手人寰了,临死前还叮嘱我要好好做人,无论如何也要把债还清。我又没有你聪明的头脑,也没有老陈显赫的家世,为了还债只能去混道上。”
“没想到我读书不行,在道上却混得如鱼得水,十多年一升再升,老大有意把我培养成接班人,直接就把羊城的场子都交给我了,哈哈哈,想不到兄弟我如今这么威风吧?以后在羊城遇到麻烦,尽管报我飞龙的名号,没有搞不定的事情!”
飞龙继续絮絮叨叨地说着酒话,突然间一拍脑袋,大着舌头说道,“最近有没和老陈联系?麻蛋,那逼回国了,还混得人模狗样的,可惜是个白鸽眼(粤语中常用的地道方言,用来比喻那些看不起人的人),没劲!”
袁暮原本还在敷衍着,突然听到飞龙提起陈耀斌,不由得被勾起兴趣,追问道,“你见过他?”
“是啊,就在前天,我去天鹅一品居拜访一个前辈,刚进门就看见那个打靶仔从小区里出来,好家伙,单手开着法拉利,戴的表是江诗丹顿,从头到脚都是一副成功人士打扮,老子好心主动打招呼,没想到那王八蛋瞟了老子一眼就像没看见一样走了,嗝老子最恨那些狗眼看人低的白鸽眼,这个兄弟,我就当死了,特么的……”飞龙愈发醉眼朦胧,口齿不清地说着。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袁暮瞬间脸色大变,激动地抓着飞龙手臂焦急道,“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在前天看见他?你确定没认错人吗?快醒醒,把话说清楚啊!”
后劲上头,非人力可抗拒,飞龙已经彻底醉倒了,任由袁暮怎样叫唤也没反应。
“那个,大哥,飞龙哥饮大了,您有什么事的话,不如还是等明天再问吧?”
一阵唯唯诺诺的声音在耳畔传来,如一桶冷水浇在袁暮头上,霎时把他浇醒,转头一看,发现是花容失色的小姐姐哭丧着脸来劝慰。
袁暮不怕飞龙,她们可是怕飞龙怕得要死,万一飞龙出了什么意外,她们有九条命都不够死。
看着呼呼大睡的飞龙,袁暮只能强压着满肚子的疑惑,就近把飞龙安排在一个宾馆里,等以后有机会再问清楚。
那两个小姐姐一直跟着,袁暮也没有叫她们离开。
安顿好飞龙之后,一个小姐姐自觉地留在房间照顾飞龙,紫发小姐姐轻咬嘴唇,亦步亦趋地跟着袁暮身后。
出了宾馆后,袁暮在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抽烟。
紫发小姐姐不明所以,只能过去袁暮身边坐下。
袁暮不说话,紫发小姐姐也不敢问,两人就这样沉默地压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