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尝试着操纵了一下哈雷后,李欢对它的性能迅速的熟练了起来,将车库的大门重新锁好后,他驾起哈雷风驰电掣般的往李朝辉所在的位置赶去。
李朝辉所在的位置距离蓝舒舒家这里,按正常的路程来计算的话,哪怕他开的是兰博基尼这样的超级跑车,要赶过去的话也至少需要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放在平时并算不得多长,但从李朝辉从电话里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上看,他恐怕等不到李欢的到来就已经出现意外了。
所以李欢才让他小心藏好,自己利用哈雷摩托车的速度和小巧性,抄近道赶过去。
也只有这个唯一的办法,他才能在五分钟内到达李朝辉所在的地方。
李欢的朋友虽然有不少,但大多都是在家乡李家寨里面,在外面大都市世界的,还真的没有多少个,两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
朋友少,情谊却不轻,而且李还是个极重底气和感情的人,知道朋友有难后,他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的。
虽然和李朝辉这个人才刚认识没几天,但李欢却已经是真心把他当成朋友来看待的了。
不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同样都是姓李,而是因为前者张扬而又直接率真的个性。
这一点,李欢感觉李朝辉和自己挺想象的,所以才会这么投缘。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臭味相投吧!
当然,就算是没有朋友这一层要好的关系,只凭一个股权转让交易这一件事情上,李欢也不会让李朝辉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在李欢心急如焚的心态下,哈雷就像是一道黑色的闪电,在大街小巷中飞穿梭着。
凭借着过人的反应力和操作水平,李欢愣是在闹市区的各条大街小巷里,将哈雷的速度飙到了一百八十以上,并且一直维持着没有降低过这个数值。
他这一种行为绝对是无比疯狂的,一百八十以上的速度,哪怕就是在高速公路上,也没有多少人敢一直这么开下去。
更何况现在还是在狭窄,人流车往的闹市街区,只要一个不小心,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就此发生了,并且可以预见到将会出现一幕非常悲惨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