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睛通红,满脸的横肉堆积在了一起,看起来可怖又吓人,配合着从他嘴里不断涌出的骂骂咧咧声——

活脱脱地发疯的模样。

时涧的桃花眼凉了凉。

瞬间杀气四溢。

楚星辰看这时涧,推了推眼镜,凑近了时涧,低声说道——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听到楚星辰的声音,像是一盆凉水浇下来,时涧瞬间冷静。

——这里不是江湖,不能按江湖的规矩行事。

他要按这里的规矩办事,不能随便杀人,不随便伤人,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楚星辰这么一提醒,时涧回忆着这几天学习到的对每个公民都有约束力都法律条文。

不能把对方身体伤害,不然会被抓去蹲大牢。

“致人死亡或者,或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时涧跟着楚星辰默默背诵着。

也不能直接把对方处理了……按照这里的规矩,只能先控制住对方,等警察来。

时涧桃花眼垂了垂,轻轻叹了口气。

——但是这人,真的好吵。

活蹦乱跳的,像是只亢奋的蛤蟆。

时涧嫌弃地想着。

楚星辰则是叹了口气,看向在地上的女人,冷冽的声音带着一丝关切:“还能起来么?”

“能,”女人垂着头,长长的头发盖住了她的脸,她声音低低地道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