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约定,血族不在教会领地狩猎,而教会不得在血族领地传教。

血族很少燃起□□的热情,用蓝烟知道的现代词汇形容应该就是x冷淡,就算他们的女性怀孕了,产子的风险也很大,几乎等于死亡。而血族是个极其讲究血统的种族,就也注定了他们不能像人类一样肆意繁衍传承。

肯巴特正是在血族皇族的领地里,这里民风开放,所有人都尊敬血族甚至以家族中诞生一个血族为荣,那样他们可以获得田庄和土地,假若那个倒霉的新生有爵位且因公殉职了,他的人类家人们还可以继承他的爵位。

但血族挑选新生很严格,他们只挑选最优秀的人类进行初拥,从而保障在纯血血族出生不足时族群的繁荣昌盛。有时候一年有十几个名额,有时候一个都没有,普通民众已经把这种类似于选拔的挑选当成了攀登阶级的工具。

这里没有高考,一个普通人想出人头地,几乎是不可能的,大多数人都是生来怎样,死去时就是怎样,而成为一个血族实在是太难,至少蓝烟来这儿一个多月了都没见过一个血族,当然这可能有他没有去过内城区的原因,因为血族身份高贵,鲜少踏入贫民区。

蓝烟前世就是个小少爷,上头有个能力出众的哥哥,爹不疼妈不管的,活得浪荡又随性,上的学校是一路花钱买进去的,面上是个礼貌得体的孩子,私下却爱玩也玩的开,什么花样都玩过,男男女女他都爱,但都是睡过就扔,第二天人要是找上门他第一句就是“你谁啊?”。

狐朋狗友曾做了一首打油诗调侃他,二逼富二代,人品还不赖,长得有点帅,男女他都爱,赛车心头好,喝酒他最快。

蓝烟以为自己的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没人在乎也没心没肺地活着,但无耐这一辈子有些短,短到出乎他的意外。

那天深夜被他爹从深夜派对抓回来,在山顶别墅两人大吵了一架,他一气之下驾车离开,谁知道在半山腰就出了车祸,他才二十三岁,那辆蓝白色的才开了两周的拉风跑车也成了最后陪伴他的东西。

上辈子锦衣玉食郁郁不乐,这辈子乞讨为生倒挺开心快乐的。

刚来那段时间他挺瞧不起这里的人的,觉得这些人愚昧不懂科学没开化不知道反抗命运,作为一个拥有二十三岁灵魂的八岁小孩,他决定做些什么来改善下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