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烟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因为约翰看起来很年轻。“你今年多少岁了?”
“四十六了,老爷。”
“那你怎么会看过《帕梅达诺》呢。”蓝烟可是记得兰伯特很早就死了的,而禁书,好像是近一两年才听说在流传的。
“殿下也很喜欢看医书,曾和真王陛下彻夜研究过怎样才能解决血族厌世的问题。”约翰说道。“那书就是真王陛下一字一句对我复述的,他念,我写。”
这么说,温斯特自己不但早就看过《帕梅达诺》,而且都一字不落地记在了脑中,怪不得他当时收到奥利弗呈献的书籍时,直接就扔进了燃烧的壁炉里。
“对了,波伊尔家的母狗今天生了。”约翰说道。
“哦。”蓝烟想了想,说道。“就是牧场的那家吗?”村子里的村民有好些他都混了个脸熟,这些人也非常地尊敬他,但是他还是不能准确地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
“是的,生了八只小狗,其中有一只是白色的,他们听说您喜欢小狗,想把它送给您。”
书房有三个高大的窗户,依墙的是直至六米高天花板的木书架,一侧放着宽大的书桌,窗前是一架钢琴,以及画架,采光极好。像爱森米斯堡又不像,因为那个城堡多数时候的窗帘都是紧闭,房间和走廊里昏暗一片,需要依靠灯烛照明。
他们已经分开有将近两个月了,这里没有白日黑夜的禁忌,没有再迷惑人心的吸血鬼,虽然约翰和诺艾尔经常跟他说起维亚肯的事情,可庄园里日复一日平静的生活,已经让蓝烟再想起纯白城堡的事情,恍如隔世。
这里的一切,很多时候都让蓝烟感觉温斯特其实就在身边,有时候他会从睡梦中惊醒,在房间里喊出温斯特的名字。可现实是,维亚肯乱成一团,温斯特百事缠身,他们相隔千万里,而蓝烟也不轻易再表露出自己的沉郁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