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试试。”他听见自己儿子说:“希望以后不要后悔。”
沈大校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丝光,隐约间知道了他这儿子是为什么而来。
他并不反对,甚至还隐隐有些期待,他早年当兵,妻子去的又早,所以沈随风从小就长在他父亲膝下,学了一身古板的毛病,从来不主动表达自己的喜好,习惯性的把“欲w”这两个字压到最底下,年纪轻轻就板着一张禁欲的脸,自己给自己设了一个个条条框框,看的他这个当爹的都觉得累。
谁家十八岁的男生不谈恋爱啊?他十八岁为了追未来老婆都爬墙,大半夜被老丈人儿拎着光刃追出二里地,再看看他儿子,竟然长了一张“我四十岁谈恋爱八十岁再结婚”的脸,愁得他直掉头发。
“沈大校。”沈随风走过来时,时瑾已经被人拉走了,他眉眼间藏着点自己都看不出来的焦急,又在看到自己父亲的时候强行忍住,立刻挺直胸膛敬了个军礼。
在军区这种地方,沈随风从来都是喊“沈大校”的,只有回了家,沈大校才能听见沈随风喊一声“爸爸”。
“嗯。”沈大校挥了挥手:“不用报告了,850三队的队长一会儿跟我有详细的报告,你现在要没事,过去看看那个医疗兵。”
沈随风到了嘴边的话顿了顿,继而说了一声“是”,转头面不改色的走了。
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军步走的同手同脚,僵的连拐弯都费力。
等沈随风赶到药剂部病房的时候,时瑾已经重新倒到了病床上,像是累极了,闭着眼不知道是不是睡过去了,在床的另一边还趴了一只巨狼,大脑袋窝在时瑾的胳膊上,封咎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水果,正在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