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的法器,说好用,那就必定好用。只要取下那傻小子的一根头发往上一缠,下辈子无论他投胎去了什么地方,都还会乖乖回到他身边来,做他的管理员。
甚至于,凭盛钊现在对他的迷恋程度,他都不需要多许什么好处,那傻小子就会乖乖点头,然后毫无负担地把自己的下辈子一起卖给他。
但是……
刑应烛摩挲着那块木料上一块缺了角的朱砂痕迹,眼神微微发暗。
他活了这么多年,见过的世面比别人吃过的米还多,人转世后是个什么模样,他最清楚不过。
转了世,人族那脆弱的泥土躯壳就会化为灰土,要么腐烂在地下,要么如灰般散在空中。身份和模样都会随着这副躯壳的腐烂而变了模样,就算盛钊下辈子找回来,他也不长现在这样。
他不再叫盛小刀,性格也会有变化。就像现在他不记得“闻声”的渊源一样,到时候,下辈子的“盛钊”也不再会记得他,就算还会被他吸引,那感觉也不一样了。
毕竟盛小刀这种傻不愣登,却又间歇性靠谱的性格可遇不可求。
刑应烛有些烦躁,一时觉得张成德那老头八成是故意的,知道他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性格,所以才要把选择抛回给他来做。
不知不觉间,刑应烛几乎忘了他最初设立这个“岗位”的初衷,那个不知道在哪的骸骨暂且被盛小刀的去留所挤开了一点,成为了“刑老板目前烦心事”第二名。
谁知道他下辈子长什么样,刑应烛恶狠狠地想,万一是个长相丑陋的人呢,那他肯定嫌弃得要死。
刑老板越想越恶劣,然而这种“预支嫌弃”没能让他解气一点,反倒让他更烦躁了。
刑应烛一万个不想承认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变得对一个凡人撒不开手,只不过事已至此,他要是想否认,也只剩下了自欺欺人一条路可以走。
不过要面子如刑老板,当然毫不犹豫地选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