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瑰怔住了,她并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直接戳在了她的心上,回答的太快,就显得太敷衍。
两辈子加起来,她活了也二十多年,在幼年的时候,就像是皇后手中的提线木偶,母亲父皇想要什么,她就让自己变成他们喜欢的模样。
小孩子不懂事,说话的分量也不重,能够做到东西有限。但是现在呢,她已经及笄了,还搬出府,是个能够当家作主的大人了。
男子都要先成家后立业,二十多的男人,能够娶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可女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开始婚嫁。
小户人家的女子,要操持家务,还要为生计发愁,既照顾全家老小,还得养育孩子,要是生的孩子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都围着孩子打转。
大户人家的姑娘,便是那些金枝玉叶,也日日想着,嫁一个好夫婿。嫁人之前,同姐妹斗,同父亲的妻妾斗,嫁人之后,同自己夫君的妾侍斗,同婆母斗。
总是有千般才华,全部都消耗在了看不见的地方。甚至有些才女,嫁给了不够优秀的丈夫之后,替丈夫博出才名,自己却泯然幕后。
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别人摘了自己的桃子,怎么换成丈夫之后,就心甘情愿的替别人作配。
她是长公主,而且深受宠爱,从来没有人敢抢她的东西,可在别人眼中,她这个长公主,好像也就是这样。
便是天姿国色,美名远扬,她也不可能在史书上留下多少痕迹。被王至臻所杀,皇室为了遮蔽丑闻,肯定会压此事。
王至臻若因她而死,说不定后世还会把她写成什么祸水。光是想到这个画面,燕瑰突然就觉得恶心。
“夫子觉得我可以吗?”
燕瑰望着岑戈,她问的是疑问的语气,但人眼睛分明在说,请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
岑戈的声音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坚定有力:“论天资,殿下胜过朝臣八成,只是缺乏一些锻炼的机会。”
是了,这么厉害的岑戈都这么说,说明她本来就很厉害。而且记得不人,还能够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把自己的毛病瞒了这么久,都没有让那些聪明人发现,说明她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要强
她有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之感:“谢谢夫子,我知道了。”
少女眉目盈盈,整个人非常的耀眼夺目,锋芒之盛,让岑戈一时间都不敢直视。
他避开眼:“时候不早,我先回去了。”
他很想留下来,可是不合适,而且现在的燕瑰,想要的东西应该很多,他等着,等着她走过来。
“我送一送夫子。”
燕瑰心中感激,特地送了出去,等对方的马车彻底消失在她的视线中,才折返回来。
她一转头,就对上了谢离那张含着怒意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