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沐晨和贝琳达只进去看了一眼,就赶紧从里面出来了,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在码头找了一个比较靠谱的渔民,投宿在他家里。
这个渔民名叫菲尔斯,五十多岁,常年出海打渔的经历,让他看起来格外的衰老,如果他不自爆年龄,金沐晨都以为这老家伙有七十岁了呢。
不过还好,他家的环境还算不错,有热水供应,房间也算比较干净,而且厨房还可以随便用,住一晚上才五十澳元,如果再加五十澳元,他们就提供一日三餐,啥也别说了交钱吧……
第474章 海盗们的“藏宝洞”
办理好一切,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两人已经没了今晚出去寻宝的兴趣了,就在菲尔斯家,简单的吃了顿晚餐。
还别说这菲尔斯还真挺实惠,尽管这是西方性质的农家乐,但是各种海鲜可真是管够,只不过这吃法,可真是让金沐晨有点瞠目结舌,算是开了眼界。
没有咱们中国海边农家乐的各种海鲜水饺,什么海肠子水饺,什么鲍鱼水饺,什么虾仁水饺,什么大蛤蛎,什么大螃蟹,大虾就别想了。
拳头大的海胆,人家直接端上来一盆,生蚝也同样端上来一盆,这可是实打实的一盆,脸盆那么大的盆。
而且这吃法,也是让金沐晨瞠目结舌,海胆直接拦腰一刀,开了瓢,然后就那么递到你的面前,尼玛,里面的海胆可都是生的,生的,生的啊!
“这可是最纯的海鲜,无需任何加工!”
菲尔斯看着目瞪口呆,无从下口的金沐晨,拿起半只海胆,直接一仰脖,就把那只海胆吃进了嘴里,连勺子都不用,这粗犷一度让金沐晨以为自己是不是回到了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
海胆是好东西不假,可这玩意咱们在国内,好歹还用来蒸个蛋什么的,再不济也是弄熟了才吃,可尼玛就这么生吃,他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离得老远都能闻到那些海胆身上的一股子海腥味,可是让他倒尽了胃口。
不过身边的贝琳达,到是有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狠劲,直接拿起一只海胆,撬开,像菲尔斯那样,一仰头就干掉了一个。
金沐晨如果要是在犹豫,就有点不够汉子了,只能硬着头皮,拿起一只,有样学样,用小刀撬开壳子,用刀在边上一挖,然后闭上眼,一仰头干掉了那只海胆。
不过这海胆才一入口,金沐晨的眉头就是轻轻一皱,倒不是因为很难吃,或者是想象中的腥味,而是因为实在是太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