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3页

这家伙看来,也和斯科特一样,并不是那种满脑袋只有科学实验的呆子吗,这样的人,倒是值得自己,好好的培养培养。

“嗯,那好,你看着办吧,反正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会找人帮你摆平的。”

金沐晨已经有了决定了,这次老爸和老妈回去之后,就让他们去京城,而且还得把坎迪斯派过去,这家科研所,可得让他们给自己盯紧了。

毕竟这斯科特的科研项目,他可是非常长看好的,一旦要是有成果,那效果肯定是不比斯科特的威刚研究所的分量低。

甚至从长远的角度来讲,他觉得史密斯的这家科研所,未来的成就,肯定是要比斯科特的威刚科研所高的。

但这还得看后继,这史密斯做事的执行力度,还有他的科研进展,这家公司,他觉得,没有个三五年,是不太可能出成果的。

毕竟之前史密斯也和自己说了,他的那些再生医学的想法,他也只是设计好了实验方案,也在培养皿里,做过一些简单的小范围的细菌实验,不过并没有在真正的活体上做过实验。

他和自己说过,像这样的实验,如果进行活体实验的话,首先是要在小白鼠身上进行试验,然后在小白鼠身上试验成功之后,还要拿到黑猩猩身上在继续做科学实验,黑猩猩的活体实验成功之后,还要进行临床试验,这就要找医院和自愿参加实验的人来配合了。

虽然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实验步骤,可是如果全部进行下来,按照史密斯的说法,最起码也得有三到五年,甚至六年的时间才成。

这样就意味着,在今后的六年时间里,自己要做好不断往这家科研所里投钱的准备。

万幸的事,自己手里还真就有不少闲钱,先不说去年,在那不勒斯搞的那次拍卖,弄来的那些钱,现在都还在银行账户里趴着。

就说前段时间在日本,自己狠狠的敲了那三井家的竹杠,就赚了好几个亿的美元,那些钱,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来这边给这家科研所投资呢。

反正如果说烧钱,他是有足够的钱给这家科研所烧,如果到时候实在坚持不下去,大不了可以在买点古董出去变现就成,再不济也可以联系王学明,让他入点股份嘛。

反正通过这次威刚科研所的合作,金沐晨算是看明白了,这王学明最近是一门心思,打算做一些政治上正确的投资呢,反正他也不差钱,他现在最需要的事,重新回到国内顶层的视线范围内。

只有对那些人展示了他的能力,才能获得那些人的认可,从而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这对王学明而言很重要,所以他对这种所谓的“高新,创新科学领域”的投资,还是很乐意的。

又和史密斯交流了一段时间大概吩咐了一些,他到中国之后,应该注意的事项,然后金沐晨和哈维才选择了告辞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