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靖宇正用手机搜宠物医院的地址,一时没有听清文筝的话,然后抬起头来看向他,“你说什么?”
文筝抿了抿唇,“我和你一起去。”手下还在无意识地撸猫,甚至力气有些大了,小煤球原本舒服得眯起来的双眼都委屈地睁开了,不满地喵呜了一声,文筝这才惊醒般地松开了手,他微微地别过了脸。“这猫,有些怕你,你不好照应。我是说,如果,你不想我和你一起……”
“可以。”骆靖宇打断了他的话。
文筝松了一口气,他看了骆靖宇一眼,便默默地站了起来,“我去换身衣服,你等一下。”
然后抱着猫,就跑去了卧室。到了卧室里,文筝把小煤球放地上,小家伙虽然怕生,但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自己不怕的主人,一步不离地细声细气地叫着,小小的脑袋不断地蹭着文筝的脚。
文筝瞧了它一会儿,就开始脱裤子。他还没有穿上秋裤,长日西装包裹下的长腿白皙、笔直而又修长,不过,右腿上,却有着六道伤疤,不深,每一道五六厘米左右。骆靖宇刚好离开六天。颜色深浅不一,就像是有人有刀尖,浅浅地划过了一样。很快,一条西装裤就盖过。
文筝出来时,把小煤球放到黑色商务风衣的口袋里,小煤球完全和这颜色融为一体,拔着爪子在外边,搭上小脑袋,碧水汪汪的眼睛才让人惊觉那里有一只猫。
文筝这一身很帅,他身形比较瘦削颀长,但他高而挺拔,笔挺的西装裤,有型的黑色商务风衣,雪白衬衣领扣好,长身玉立,公子无双。就连那土气的黑框眼镜也戴着了十分精英敏锐的味道来。
骆靖宇看着,文筝这不像是带猫去检查,倒像是要去出席什么商务会议一般。
被骆靖宇看得有些久了,文筝把手揣到了兜里,轻轻摸着那小猫的皮毛,然后错开视线问:“怎么了?”
“没有,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