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觉得……想要亲吻玫瑰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么为了这朵玫瑰,扎几滴血,不是不能接受,那就去做好了。

这一般就是他全部的爱了。

当初就没有执着地一开始就做什么,一是懒,二是只会有反效果。

像叶启明这样的人,很有责任感,却过于慎重,急促的进攻只会让他警惕。

从好奇、欣赏,到发现对方的不同和越来越多的欣赏,到没有来及克制就被逼着承认自己成为俘虏,已经几乎是极限。

哪怕是被迫承认自己爱上了这个人,被迫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主动入套的事实,哪怕这是之前极力避免的结果,可是发生之后,他挣扎一下,也就接受了。这是他思考后能接受的结果,谁让他丢了心呢。

他会因为“这是我喜欢的人”,秉承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继续付出,却是因为“喜欢”,因为“放纵自己”,而不是“情不自禁”,不是“不假思索”。

不过叶启明想,他这回可能真是有点神魂颠倒。

无所谓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之前也没有想到过这一步,即使他把控人心的手段已经越来越高,但本质上他并不能算喜欢步步为营的人,反而更喜欢直球,即使用过策略也没指望这次会直接拉满。

但是好像没有满足,也没有厌倦。

还不错,这种感觉。

理了一下发丝,他这个身份的长发一直没有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