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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

“因为胡歌?王宝强?唐嫣?霍建华?还是董平?”宁世荣冷笑着,脸上毫无惧意,“知道我为什么要收拾他们吗,因为你,我要玩死你。”

“等我玩腻了他们,就该你的家人了。听说你还有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长得都很漂亮,其中一个还是董平的妹妹……”

砰!

麦小余再次摁着宁世荣的头,狠狠撞在老板桌上。

“力气不够啊。跟你那个死鬼兄弟比起来,你的力气太小了。知道董平是怎么死的吗,我亲手杀掉的;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死他吗,不仅仅因为他多管闲事,还因为他打破我的头!”

说着话,宁世荣撩起遮挡在额前的头发,露出额头一块伤疤,丝毫不在意利器顶在咽喉处的冰凉感。

“看到这块疤了吗?知道为什么我不做植皮手术吗?因为我要永远记住,曾经有个不知死活的贱民冒犯我!”

麦小余记得这块鸽子蛋大小的疤痕。

当初董平被判故意伤害,就因为这块疤。

国家法律规定,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的,即构成重伤,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宁世荣额头这块疤痕,大约有5平方厘米左右。

“我只是拿了点不值钱的小物件,他就把我堵到小巷里。我只是扇他一耳光,他竟敢动手打我,还打破我的头,你说他该不该死,该不该死!”

宁世荣声嘶力竭的咆哮,状若疯狂。

“所以你杀了他,还找我麻烦?”

“那是因为你太爱多管闲事!死了个贱民而已,你天天闹事,家里安排我去国外。呵呵,因为你这贱民,我宁世荣居然要去国外避风头,你说你该不该死!”

麦小余算是听出来了,合着自己是装疯,宁世荣是真疯,至少三观不正精神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