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页

至少这个时候他们没有发现公路上有别的车子。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间段通过的原因所在。只是没有想到还是被警察给拦了下来。

毒贩们如果清理现场的动作快点的话说不定不会被发现。毕竟被发现了就将面对残酷的追杀报复。

只是,当毒贩们从车上下来准备收拾掉地上血泊之中的警察遗体的时候,仿佛雷暴般的轰鸣发动机声响猛然就传入了耳中。随即,他们就看到一辆金黄色的雪弗兰超跑风驰电掣般从远处疾驰而来。

甚至于这些毒贩们都没有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那辆速度超快的超跑已经冲过了他们的眼前。

正常情况下毒贩们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么快的车他们根本就追不上。现在他们只能是祈祷车上的人并没有看到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然的话他们就将要面对警察的疯狂追杀。

无论是任何情况下杀了警察,那必然是会遭到警察的疯狂追击。这就像是绑票的不能去绑架大富豪是一个道理。你动了一个,其他人就会深感危机!

然而,让这些毒贩们不敢置信的是,那辆飞一般疾驰而过的雪弗兰超跑却猛然间亮起了刹车灯!极度刺耳的刹车声响吵的让人忍不住的咧开嘴角。

然后,在毒贩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那辆金黄色的雪弗兰超跑在地上拉出长长刹车痕之后停了下来,随即就是快速倒车在毒贩们的面前停了下来。

“有病吧?!”领头的光头大汉张大了嘴巴,他甚至怀疑这车的驾驶员有神经病。

明明看到了这种可怕的场景,看到了自己这边这么多穿着黑西装的壮汉拿着武器,地面上还躺着两名警察。可是居然还敢倒车回来?!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领头的那个光头大汉名为维斯特,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辆雪弗兰停在了自己旁边。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个身形修长的亚裔从车内出来来到他的身旁,看着地上倒在血泊之中的警察,目光平静的看着他,“需要帮忙吗?”

维斯特是白人,不过他却是从纽约布鲁克林区走出来的。那个地方在全美都非常有名,因为犯罪率高而闻名全国。许多当地的青少年们,尤其是黑人大都沦为了黑帮份子甚至从事贩毒等犯罪行为。

维斯特就是其中之一。

美国这个国家在表面上,尤其是那些真正的高档社区,有钱人聚集的地方还是非常不错的。那里环境幽雅,空气清新。而且警备力量雄厚,居民大都接受高等教育,收入不菲。因此治安状况很好。

可是,就像是天堂的另外一端就是地狱一样。在这些高档社区以外,尤其是那些极致混乱的黑人以及移民们聚集的地区,例如布鲁克林区这样的地方。那治安状况以及居民们的教育水平以及收入都很差。

在这些地方,晚上十点之后基本上是不能一个人单独出门的。因为各种犯罪事情层出不穷。而维斯特就是出身于这种地方。他几乎没有受到什么良好的教育,唯一会的就是打架,使用刀具甚至枪械。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至于父亲是谁根本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