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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内兹砍下珊瑚一样的鹿角,被韩宣给要去了,放进包里带回家收藏,至于血淋淋的鹿头,他是没有兴趣的。

安德森脱了外套,从包里找出小刀,开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场里经常帮忙杀羊,这种工作做起来很熟练。

长条里脊肉很快被剥离下来,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干净,找来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滚。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变黑时候,金黄油脂不断从里面冒出来,松树枝加针叶熏烤,空气里弥漫着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气。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银行的那个女秘书,谢丽尔女士订婚了。

结婚的日子还没确定,不过已经住在一起,两个人工资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买了房子,平时都是谢丽尔住在那里。

所以他会做饭,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还带了调料和塑料餐具,连巴顿这个老猎手都没记得这件事。

韩宣父子俩吃东西是顶尖的好手,要说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捣乱的份了,静静坐着,等待开饭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后一定会留在家里带孩子,瞧瞧这认真模样。”

安德森听到回过头,狠狠说着:“琼斯,有本事就别吃!”

“你又没打到猎物,不吃的也应该是你才对。”马丁帮腔道,对安德森挤挤眼睛,调笑:“我会去帮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场生产的,绝对是最好的。”

“该死的,你们这是嫉妒我有厨师的天赋!”

闲聊时间过的很快,半个多小时之后,安德森洗干净刀子,将里几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块,撒上各种调料,不一会儿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给我来点吧,安德森。”

肉刚下肚,马丁内兹又眼巴巴看着火堆,上面的鹿腿太大,现在里面还没熟,不过也快了。

天空中传来声响,还没看见是什么韩宣就察觉到了,嘴里喊着:“b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