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安室面面相觑,他示意我待在屋里不要动,自己打开门要去看,我一把扯住他的衣角。

“我和你一起去。”我坚决地说。

他愣了一下:“随便你。”然后从里怀掏出一把手枪塞到我手里。

我接过枪,莫名竟有些感动。他是在保护我吗?

但我的感激很快就如同滴在热锅上的一滴水一样蒸发掉了。

“里面只有三发子弹,”他说,“节省着点。还有,瞄准了再开枪,别误伤到人。”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气鼓鼓地跟在他身后跑下楼。

我好歹也是个狙击高手,手枪自然也使得很溜,大概。

在楼梯中央我们停住了,俯瞰之下客厅里一片狼藉,玄关的门大敞四开,雨水腥冷的气味灌满整个宅子。

然而此刻,这片狼藉不足以攫取我们的注意力,因为我们的眼睛全被客厅中央蹲着的一个浑身泥点的“人”吸引了。

那应该是一个人,因为它具有人的轮廓,只不过它像动物那样四肢着地,眼睛里闪动着死鱼般的黄光。

它赤裸着身体,正在啃咬一个人的肚子,我努力不去想那一圈圈缠在他胳膊上的血淋淋的东西是什么。

它的头发蓬乱,皮肤很奇怪,呈青蓝色,斑斑驳驳的,并泛着过分光滑的色泽。那不是人类的皮肤,倒有点像——蛇皮!

我打了个哆嗦,抓紧安室的胳膊。

躺在它脚下的,正是那个平头的男人。

他已经被开膛破肚,脖子以奇怪的角度扭曲着,显然是被一把拧断的。和叫做鹤田的马尾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