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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点就是,当初爆炸案的劫匪,事先向纽约警察打过两个示威电话。

第一个电话和理查德没多少关系,但第二个就对他非常有利了。

因为理查德发现可疑包裹,向守在公园里维持治安的警察,汇报这事的时间是晚上10点59分。

第1127章 不讲道理的怀疑

得到理查德提醒的警官,心里大惊的同时,也下意识按照程序,用对讲机汇报了上去。

这记录在警局里是有正式录音的,并且事后负责接听的警员,特意标识了时间,并且签字确定就是10点59分。

而劫匪第二个电话的记录时间,则是11点整。

而且爆炸客用的是公用电话,离公园的距离,即便是战壕和弗兰克·摩西,步行也要6分钟。

骑自行车的话,理查德这种胖子也不可能在一分钟内,往返公用电话和公园。

更别说,理查德这种体型的人,要是以极快速度骑行,或者跑步,想不引起人注意都不行。

电话亭周围的报亭、移动房车式雪糕、冰淇淋、三明治售卖点,还有当天因为去看《罗马假日》而大量上街的路人。

总会有一两个人记起来后,愿意站出来指认他。

当然,仅仅只是这样,还无法完全排除理查德嫌疑。

毕竟他也可能和爆炸案的凶手是同伙。

一个负责打电话,一个负责把炸弹放进公园。

但也首先证明了,理查德不是打电话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