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汤宗毓说了“亲兄弟”云云,程景云心虚得不敢抬头,汤宗毓又说:“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现在就是亲人,比亲人亲得多。”
程景云天生带了一种淡薄寒凉的感觉,他实际上很温顺,但现在穿得好了,不了解他的过往的人会以为他是个不苟言笑的少爷,几人里边有个人知道程景云从前是汤宗毓的仆人,但看程景云和汤宗毓平起平坐,所以,也不好将这个拿出来聊了。
只是,无论汤宗毓的说辞如何,谁都能一眼看得出程景云的模样出挑,他近来清瘦,又在院子里养了一些时间,吃着药,所以整张脸、脖子以及手都是冷冷的白,他不介绍年纪,没人会觉得他几年前就过了三十岁。
也不知道掩饰是不是长久之计,面对胡同里的街坊时还好,但被这样一群见多识广的人看着,那些秘密或许很容易就被破解了,程景云给汤惜君盛了汤,伸胳膊时露出衣领里半个紫红色的痕迹,若是懂得多的人,会发现他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被圈养者会有的矜持,他看向汤宗毓时,睫毛闪了两次,不易察觉的笑挂在了嘴边。
待续……
第72章 进贰·要来再一个吻
程景云还去郑家的铺子里买过糕点、酱菜,后来,汤宗毓就在生意场上认识了那家里的少爷郑天鸿。他有一口正统的北平腔,过得富裕、洒脱,走到哪里都不拘谨。北平人有北平人的讲究,吃的喝的全都能有一套道理;但他们有时候又很懒散,好些情况下不愿意更麻烦,所以做起事是极其自在的。
郑天鸿今天也来了,那个布娃娃就是他买给汤惜君的,他抱怨着现在的生活没有从前好了,说是在家里有时候吃咸菜窝窝头也是一顿。事实上,郑家少爷是个能屈能伸的人,又个性直爽,他这天晚上在院子里就问:“宗毓,你和你家的景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想知道什么?”
屋子里还在喝酒热闹,汤宗毓是出来收衣服的,他将干透的衣服搭在胳膊上,笑了一声,反问。
随即,郑天鸿也笑了,他穿着衬衫,领带松开了一些,他说:“我不想知道什么。”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