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想等到对方唱完这一首就离开,可是对方唱完后,都没有休息,音乐声继续流淌,他们很快又唱起另一首歌。
这是一首他从没听过的歌,有点怪异,但是仔细听了还不错。
他印象特别深的是里面的几句似乎属于戏腔的歌词:“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眼界无穷世界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还有那段“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等他们唱完,姜佑曦正要上前,却听到那几个人交谈起来。
贝斯手是一个长发披肩,穿着七分裤,一身肌肉仿佛要把黑色小背心撑破的帅哥,他嗓音很洪亮:“这么棒的歌,都可以作为我们的出道单曲了,你就准备拿去送给嘉勇哥,青子哥他们啊?”
那个侧脸看着特别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给他们不好么?他们又不会埋没这首歌。再说,斯璋的嗓子其实也不是特别适合这首歌。”
那个主唱不耐烦地说:“就你废话多,会写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会写歌就是了不起。”帅帅的吉他手说。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写几首适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写就写啊,我写出来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过怎么才算唱好?”
“至少当个歌王吧。歌王都当不了,那就真的埋没我写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么臭屁。你给我写20首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后随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为定啊。”那俊美的年轻人笑了笑,又开始拨弄吉他弦。
姜佑曦当时心想,我去,这些城里人太会吹牛逼了吧,动不动就歌王的,真以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别说歌王了,你先写20首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