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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在乐器行这几个月的恶补常识,姜佑曦已经知道写一首好歌有多难了。

真以为谁都能写出无地自容这种经典啊。

不过刚刚那首歌确实挺好听的。

“喂,小子,你站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个满头红发、有一股酷劲的胖子鼓手看着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吓了一跳,从小挨打养成了让他遇到事情时,第一反应就是认错的习惯。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你们唱得太好听了。”

“挺会说话的嘛这小子。”胖子鼓手说。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来要签名的?别学那些追星族,咱们玩摇滚的没那么逊。交个朋友可以,签名就算了。”

“我不是来要签名的,”姜佑曦见他们还算好说话,便大着胆子解释,“是有把吉他放在我们店里维护,现在维护好了,要我给送过来。”

鼓手便转头看着那个帅气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给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帅气的吉他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稍显腼腆,但更带着一股得意劲的笑容。“没错,上面还有好几个大师签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钱了,你敢拿去街边的野鸡店维护啊?”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维护自己打工的地方:“我们明鑫乐器行不是野鸡店!前辈们手艺都很好的!”

“行,拿来吧。”帅气的吉他手说。

姜佑曦便走过去,将吉他盒递给那位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