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亨这话明显是告诉弗兰克,贝尔福德投资公司很可能不会一直掌握在他手里。
可弗兰克听到这话,不仅没生气,反而放心下来。
原因很简单,电影华尔街之狼里,贝尔福德投资公司是弗兰克一手创建,让他卖掉公司差不多就和卖掉自己的孩子,然后向华尔街投降一样。
可现在的贝尔福德投资公司,老板是李长亨,公司的两大生意,垃圾股和凯撒酒店在赌`博机上的合作都是李长亨提出来的。
弗兰克也就是个执行者而已,加上这么多年过去,即便弗兰克时不时的想证明自己不比李长亨差。
但等李长亨真的做出决定或者发怒时,他又会下意识的怂了。
而且李长亨这次给出的黄金在未来几十年里,价格会增涨十倍以上,看似好像不高,但真正算起来,却比很多投资项目的盈利都要好。
“三十年十倍的收益,那不是说只要我买下黄金,然后放在银行里吃利息,未来我至少会成为身家2、30亿美金的超级有钱人?
而且,换算下来至少跑赢通胀一点问题都没有。”
说到这,弗兰克哈哈笑了几声,随后收起笑容说道,“等你打算卖掉贝尔福德投资公司时,我那部分的股份你顺便也帮我卖掉吧。
然后我会把钱全部购买花旗的股份,肯定会比投资黄金的收益要高很多。
不对,或许此时就把我名下的20股份卖掉,再买入花旗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说的对吧,亨利。”
听到弗兰克居然想梭哈全买花旗的股份,李长亨顿时觉得这家伙是打算赖上自己一辈子了。
而且以花旗此时180亿左右的市值来算,一切都不出意外的话,等到两千年左右,会有50倍的收益,确实比买黄金要赚太多了。
自己还没理由阻止。
弗兰克要是能认清自己的定位,那在他成为花旗股东的同时,还可以进入花旗帮自己盯着投资部,或者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