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的烧水壶发出一声悠鸣,霍云松提了一壶水回来替她续茶,孟樱喝茶用的是阔口小足的建盏,因为瓷胎和釉料含铁量高,烧制就成了深蓝色,还有独特的兔毫纹,在灯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处,十分美丽,是宋代文人最喜爱的茶具之一。

但茶壶却是寻常,只胜在精致小巧,约莫是店铺里随便买来的,和茶盏都不是一对,霍云松觉得好笑,早些年他在家喝茶规矩不少,后来出家了就很少喝茶,一杯白水也可,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

不过,端茶倒水于他而言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这替人倒水是破天荒头一回,他自己不觉得什么,把孟樱吓着了。

她说“不用”,想抬手想把茶壶移开,没想到情急之下却打翻了茶壶,眼看滚烫的热水就要洒到她的手上,霍云松当机立断,直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半盏热水就泼到了他的手背上,立刻就红了一大片。

孟樱这时也不记得自己的手被人攥在手里了,连忙推一推他:“去冲一冲冷水,疼不疼?”

“没事。”他并不想松开手,刚才他不是不能把茶壶打翻到另一侧去,可如果是这样,一来她的画肯定就泡汤了,二来怎么能握到她的手呢,为了这个,吃点皮肉之苦算什么。

只可惜孟樱又催促了一声,他也知道欲速则不达,只能恋恋不舍松了手。

孟樱心中歉疚,跟着他进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给他冲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是我对不起,吓到你了。”霍云松微微垂头,目光始终停留在她搭在水龙头上的玉手上,这样的纤纤玉指,令人心生旖旎之念。

孟樱却不知道他的心思,她想了想,去厨房打了一个鸡蛋,只留下鸡蛋清在碗里端来:“我给你涂一下吧,这个很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