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雄虫阁下回房间。”提姆大发善心,警惕提高,“不要让他一个人乱跑。”
恭俭良来气了。
他走过去,一脚将提姆的凳子腿踹倒。提姆顿时失去重心,整个人摔倒在地上,疼得捂屁股,还没开口提扣分。恭俭良故技重施,踹开门,跑了。
他才不要和指挥部那群讨厌人一起。
恭俭良幼稚的想道:他们都不会照顾雄虫。一点都没意思,也不关注自己。不像禅元,每天都粘着自己“雄主”长“雄主”短的,还很变态很有意思。哼,我以后才不要……
恭俭良停下脚步,骤然觉得不对。
他怎么会觉得禅元好呢?这雌虫明明就是个超级涩涩变态!想到自己现在都没有找到的内裤,恭俭良心情阴郁更重,禅元不在的日子,他吃不好,裤子找不到,房间又乱糟糟,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那么多麻烦。
恭俭良胡乱踩着地板,装自己在跳格子。他小时候有雄父护着,雄父出门,也有三个雌虫哥哥照顾,不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起码也是富裕又乖巧地长大。
出门找禅元,是恭俭良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在足足一周的颠簸后,他心安理得接受起雌君无微不至的照顾,从没有想过会有人不喜欢自己,更没想过世界上有雌虫会忽视自己,甚至连口味都照顾不到。
“远征一点都不好玩。”恭俭良皱皱鼻子,委屈地想回家,“早知道,我还是去复读。”
读书也很难受。
恭俭良心情更沉重。他苦思冥想,觉得自己真的不比禅元差。特别是在格斗和变态方面,他能比禅元出色千万倍——为什么星舰上的人就不愿意让他一个人证明自己呢?
说什么会连累其他士兵,那把他一个人丢在寄生体堆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