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棱,喜欢雄父对不对。”
“嗯。”
“扑棱最喜欢雄父对不对。”
“对、对哒。”小扑棱睫毛颤颤,上面的小水珠就落在恭俭良手心。恭俭良满心欢喜,他侧躺着越看越觉得小扑棱将雪白的软发留长、穿上雄虫的衣服就是雄父的样子。
“扑棱最最最最喜欢雄父吗?”
“啊。最最最最最最——”小扑棱抱住雄父的手臂,一口气念了太多最,喘不上气,道:“最最最最最最喜欢雄雄。”
他们都是那么爱我。
恭俭良口腔泛苦,心里泛酸。
病弱的雄父,稚嫩的亲子,都像是缓慢激活他内心最柔软的存在。恭俭良忍住不去想,越是不去想,便越想——雄父一定是故意把他养成这样的性格。越是善良又好,像是一团纯粹的、柔软的、含苞待放的花蕾,他越无法摧毁,无法下手。
他会想到雄父。
他会想到自己最讨厌的雌父摧残雄父的画面。
他曾经发誓不要成为雌父那样的混蛋。
他要猎杀所有和雌父一样的变态。
“雄雄。”小扑棱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手脚并用爬到恭俭良身边,亲亲雄父脸上的泪痕,“不哭。雄雄不哭。”
他还以为雄父是饿肚子饿哭了,急急忙忙要滚下床找吃的。
恭俭良咬着牙使出力气,将幼崽捞回自己怀里,亲亲他的额顶。幼崽带着奶味和汗味的味道,弥漫到恭俭良鼻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