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虫想要什么,身为他的雌虫就该给什么。现代的婚姻虽不如以前那般苛刻,但虫族普罗大众最认可的价值观,还是“雌虫必须照顾雄虫”。让雄虫哭泣,让雄虫生气,让雄虫难过和不舒服,说出去是会让雌虫感觉不耻的行为。

禅元叹口气,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该先哄着恭俭良,还是就地给雄虫一个教训。他肩膀被裁决处军雌压着,直到签下雄虫觉得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后,才缓缓松开。

恭俭良保存纸质版,再扫描一份电子版,当着禅元的面复制十分,放到各个通讯文件夹里。

他好像拿到了什么重要的把柄,一跃而起,语气也变得趾高气昂,使唤起禅元来,“我要吃甜的肉。”

禅元摸摸鼻子,还以为是什么呢,敷衍道:“好。”

“还要糖水和小蛋糕。”

“嗯。”

“你不可以凶我,不可以打我屁股。不可以说雄父坏话。不可以把扑棱从我身边抢走。不可以私自给我找雌侍。”恭俭良新仇旧怨一起算。势必要把今天这种莫名其妙的委屈全部掐死在苗床里,他凶巴巴抱住《刑法》,道:“如果你对我和扑棱不好,按照刚刚签署的文件,你就得净身出户,还得给我做两年的雌奴。”

“哦。”

笨蛋。

禅元一点也不担心恭俭良看出什么。因为他很清楚但凡读过相关合同法知识,或者撰写过大量严谨汇报,都看得那份文书就是一张纸,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效益。

再说了,远征军上,最高的法律就是总帅乌钬。

恭俭良这种小笨蛋,一时半会应该想不起来,自己在远征军还有这么大的靠山吧。

禅元老神在在去食堂后厨给恭俭良开小灶,娴熟地从提姆屋里接过扑棱,一边泡奶,一边思考后续要怎么办。

还是得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