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莉接过那支细细长长、笔尖特别尖利的黑色羽毛笔,气定神闲地开始在羊皮纸上书写。

很快,她的手背就传来细密的疼痛感,这行字深深地陷进了手背,像是用解剖刀一笔一划刻上去的,然后它们又很快愈合,皮肤上只剩下一点红。

看来她先前在弗雷德手背上看到的痕迹,是写了不晓得多少遍的结果。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继续在羊皮纸上写着:

我不可以打架。

我不可以打架。

我不可以打架。

……

到最后,阿什莉的手背变得无比狰狞,皮肤愈合的速度赶不上黑魔法破坏的速度,伤口很快扭曲起来,嫩肉从下面冒出来,不断往外渗着血。

“过来吧。”乌姆里奇终于大发慈悲地开口,把她的手捧起来,用自己肥大粗短、带着一堆丑陋的老式戒指的手指不断触碰那些伤痕,她癞蛤蟆似的阔嘴一下子咧成微笑,似乎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

她笑容可掬地说:“很好,我觉得已经初步见效了,我们明天再继续,好吗?”

阿什莉挺直背,不卑不亢地说了声“再见,教授”,就离开了那间令人窒息的糟糕房间。

在几米外的拐角处,一个围着红黄相间的格兰芬多围巾的少年坐在那里,垂着脑袋等待着。

听见开门声,他迅速抬头看过来,在看见她时目光唰的一下变亮,立刻站起身朝她走来。

“我给你带了莫特拉鼠触角的汁液。”弗雷德递出手中那个装着黄色液体的罐子,“把手放进去泡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