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将视线收了回来,“我小时候养过一只柴犬,不过后来它死了。”
“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让我的助手——”
虞笙摇头打断,“不养了,再养我怕会勾起我想要杀人的欲望。”
她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
菲恩却完全当了真,“或许在你改变主意、短暂地升起养一只宠物的念头时,我可以配合地充当一只能哄你开心的柴犬……你想要摸我的头发,我会把脑袋主动递给你,你想要我伸出舌头去舔你的脸颊,我就会用唇去吻你的唇。”
像极宣誓词的一段话,将虞笙生生听愣住了,她先是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细细琢磨他话里的深层含义后,又笑到不行,“菲恩,你真有趣。”
最后那两个字让菲恩产生一阵恍惚,他不确定地问:“你刚才说的是有趣?”
“是的,有趣。”
轮到他愣住了。
从小到大,他听到最多的两句话,其中一句是:“菲恩,跟你站在一起,我感觉自己的身价都被抬高了很多,这可太风光了。”
还有就是:“菲恩,你好像对谁都很绅士、很温柔,但偶尔我也希望你能不那么绅士,比如言谈举止霸道点,学会主动抛出话题,而不是就算脸上在笑,也透着一种对什么都毫无兴趣和期待的百无聊赖的疏离感。”
这句话还有另一种解读,嘲讽他是个乏味无趣的假人。
菲恩驱散脑海中混乱不堪的思绪,重新看向虞笙,她眉眼弯弯的模样,让他想起了莱茵河畔的月色,那样的让人着迷。
“虞笙,你喜欢有趣的人吗?”他问。
虞笙认真想了想,“得看人。”
他没听懂。
她补充道:“我应该是那种先喜欢上人,才会去在意对方究竟是什么样性格的那种类型……说得更直接点,假如我真正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个无趣的人,他的无趣在我眼里也会是闪闪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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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逛到了傍晚,温度骤降,加上肚子空空如也,两个人更改目的地,去了家中式料理。
喝下一碗排骨汤后,虞笙胃舒服不少。
这次用餐,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沉默着吃完,刚出餐厅,虞笙就接到孟棠打开的电话。
菲恩条件反射地朝她屏幕看去,瞥到了来电显示,稍愣后绷紧了唇。
想当然地以为孟棠会谈论工作上的事,虞笙先递给了菲恩一个眼神,然后握着手机,找了处僻静的地方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