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玉恍然:“只是…一些小事。”
他道:“不是要问案子?问吧。”
一说起这个话题,三皇子立马就兴奋起来:“听说那些被杀的人,心都被吃了?真的假的?啊啊,对了,还有,我听说,这些尸首被发现时,衣服都被剥光了,身上还刻了字…”
“好侄儿,你这么多问题,叫阿玉回答你哪句?”莲翀郡王执扇打断他,“阿玉,我就问一句,杀人的到底是人,还是…”
他带了点迟疑:“那些东西?”
“莲翀,子不语怪力乱神。”沈朝玉面色平淡。
莲翀郡王叹气:“也是,我着相了,杀人的是人是鬼,又有什么要紧。”
“这当中还有鬼?!”
三皇子脸色都吓白了。
这时,书房的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打开了,三皇子惨叫着跳起来,只见竹青进来,朝上首位作揖:“褚小姐派仆人送来寒瓜,供公子和两位客人品尝。”
“替我谢过褚小姐。”沈朝玉放下茶盅,略作思索,道,“天气酷热,去厨房问温娘要两盅绿豆汤,并一碟金丝蕊糕,一起送去。”
“你这居然有金丝蕊糕?”
三皇子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他这人,平生第一好是蛐蛐,第二好,就是吃了。
天底下就没有几样他没吃过的,而吃过念念不忘的,除了柳大厨以一百种食材制成的参鸡汤,就是这金丝蕊糕了。
说来这金丝蕊糕做来其实并不特别,唯一特别的,是其中用来调味的一种花汁,采自西戎辫儿岗的金丝蕊花,这金丝蕊花一年只开一季,一季只有三天,花期极短,而且生长环境极为苛刻,过冷过热都会导致其凋零。
这也导致这金丝蕊花极其昂贵,而由其制成的花汁一小瓶就要要价值百金,寻常人根本不会将它用来入菜,而是将其制成精油,放到香料铺里。
所以,这金丝蕊糕极其难得,即使是三皇子也不过吃过两三回。
“可还有?且给我也来一碟。”三皇子拍桌子。
“就这一碟。”沈朝玉道,并吩咐竹青退下。
“你倒是对你这未婚妻上心……”三皇子颇为悻悻然,话方出口,脑袋就被莲翀郡王敲了一记。
他道:“侄儿,你怎这般不济,还跟女郎们抢东西?当心一会阿玉揍你一顿。”
“他才不会。”三皇子悻悻摸摸脑袋,“朝玉公子君子风度天下皆知,何况…”
他还是他唯二的朋友--
虽然沈朝玉嘴上从来不说,不过还是三皇子单方面认定,两人关系莫逆、非同一般。
说来,他认识沈朝玉还是源自一场乌龙。
那时沈朝玉似乎才从晋阳府回来不久,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儿郎。
那日他和平时一样,手里捧着个蛐蛐罐,领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地穿过街市,在经过街中心时,被一条突然窜出来的大黄狗吓了一跳,手中的蛐蛐罐摔了。
蛐蛐从罐里面跳出来,他忙招呼随从们追。
一群人在大街上大呼小叫地跟在一只蛐蛐儿后面追,眼看就要追着了,那蛐蛐儿慌不择路,两条腿一蹦--
直接蹦到了沈朝玉鞋底。
于是,被他重金买来的常胜大将军成了沈朝玉鞋底下的一滩泥。
三皇子当场就不干了,拉着沈朝玉撒泼打滚就要他赔。
沈朝玉哪里会赔他蛐蛐儿,只是叫了竹青,拿了根小棍儿,将那双鞋悠悠然换下来,而后将鞋底儿连着蛐蛐的尸体“啪的”丢到他面前。
“原物奉还。”面上还是一派仙气儿。
三皇子当即气得就要叫人打他,可话还没出口,就见到这长得贼白贼好看的少年郎君右臂上挂了一圈黑布。
黑布上还别了一朵小白花。
“原来是家里有人过世了呀。”
三皇子想。
那不大的心眼子突然放开了,心想,一只蛐蛐儿而已,就不和他计较了。
于是放了句狠话,就领着人浩浩荡荡走了。
再后来,三皇子才知道,今天这街市上碰到的少年郎就是镇国大将军的儿子。
镇国大将军的妻子在前几日死了--这事三皇子也知道,他还记得,当时他父皇还下过旨的,让大太监领着人去颁旨的。
此后又有了几次交集。
一来二去就熟悉了,三皇子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个特别好的东西,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满京盛誉的沈朝玉愣是没嫌弃他,两人偶尔还会在一起吃个饭,喝个小酒。
所以,三皇子对沈朝玉家中的情况,是有些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