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游戏的规则(第三更)

虽然看ea的报价,不能算是非常有诚意的样子,但生意都是要谈的嘛!

“我希望拿到500万美元的版权金,并附带一定的盈利分成比例。”

夏洛特看出了罗琳的意思,他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这让魔法妈妈有些吃惊。

「还真是狮子大张口啊!」

虽然觉得350万美元是诚意不足,但夏洛特的条件,在罗琳看来却又有些过了——

光是500万美元也就算了,这虽然不算少,但却也不夸张。

但盈利分成比例这点就真的不是一般公司能够接受的了。

——毕竟,此时的《哈利波特》系列,第二部《密室》还没有正式出版,远没有达到其如日中天的时刻。

简单来说,此时的魔法妈妈,还只是没见过大钱的土鳖而已。

相比之下,夏洛特作为已经成名的大导演,倒是表现得云淡风轻——

首先,他知道《哈利波特》系列的版权,或者说这个ip,是越来越值钱的。

只要他没有玩崩,这个趋势就不会改变。即使这次ea不买了,将来也有的是人愿意掏更多的钱;

所以,他有恃无恐;

其次,有未来记忆的他,知道ea这家公司虽然经常有小盘算,但确实是舍得在ip方面投钱的。

别的不说,他们以后拿到卢卡斯工作室授权后,制作的《星球大战:旧共和国》,整体开发成本可是超过一亿美元的。

——这里面,自然是少不了贡献给西斯大君乔治·卢卡斯的版权金。

因为,夏洛特并不是很担心ea被自己的开价吓走。

最后,就是夏洛特的手中,还有一套杀手锏——

之前制作《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电视动画版时,制作的霍格沃兹3d场景,和故事中众多人物的3d建模,如果开放给ea使用的话,绝对能大幅节省他们的开发成本。

——有这个在手的话,夏洛特不愁ea方面不上钩。

“正好再过几天1998年的奥斯卡就要举行了,我准备回美国一趟,到时候我直接去ea的洛杉矶总部谈吧!”

跟罗琳谈了一会后,夏洛特最终做出了这个结论。

罗琳倒也不反对,她本想祝福夏洛特能拿到奥斯卡,没想到夏洛特却像会读心术似的摆了摆手,

“奥斯卡的话就不用提了,我估计我这次只是去走个过场而已,应该是拿不到奖的!”

“这届的奥斯卡,注定是属于《泰坦尼克号》的!”

说起美国艺电(ea),可能有的人不太熟悉。

可说起暴雪,或者说动视暴雪,这家游戏公司可就大大有名了。

——毕竟,坑爹的阿尔萨斯可是影响了一代人的。

而作为能够在游戏界中跟动视暴雪五五开的存在,ea这家公司其实也不容小觑。

别的不说,创造了《红警》系列,赫赫有名的西木头(wesood)工作室,最终就是被ea收购后解散的。

在这方面,ea其实是有着非常不好的记录的——

这家公司总喜欢收购一些有名气的游戏工作室,然后又在不久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将其解散。

虽然用的理由一般都比较冠冕堂皇,但是不是有借机消灭对手,并将其彻底吞并的盘算,就没有人知道了。

不过,对夏洛特来说,这些其实都不是什么问题。

毕竟,作为版权的卖出方,面对游戏公司时,他是可以稳坐钓鱼台的。

他所需要关心的,只是ea方面的开发实力如何,以及愿意出多少钱的问题而已。

——好在,作为知名的老牌游戏公司,ea在开发能力方面,还是比较可靠的。

至于钱嘛——

“ea方面对版权的出价倒也不算太低,但350万美元一次性买断这点——”

“少了点!”

夏洛特直截了当地道,

“即使只限于一部游戏作品,这个价钱也并不算很高。何况,他们想要的,应该是几年内,整个版权在游戏方面的开发使用权吧?”

“是的。”

艾丽克西斯点了点头,

“ea方面其实是想绕过我们,直接和罗琳达成协议的。不过因为我们之前已经和罗琳有过协定,所以罗琳并没有答应,而是直接转告了我。”

早在筹备《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之前,夏洛特就跟j·k·罗琳签订过补充协议——与原著的版权不同,改编电影再次衍生的周边版权,已经并不属于罗琳了。

她虽然能够从这些版权的授权中获取分成利润,但这部分版权的管理,却已经被收到了幽灵党工作室的名下。

——罗琳会答应这个协议,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惯例确实如此。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本人目前的经济实力还不太足,没法雇佣帮忙管理版权的专业人士。

这种情况下,交给给幽灵党工作室运作,未尝不是一个办法。

——起码能减少很多问题。

就拿这次ea的事情来说吧——

ea这次的举动,其实是有打擦边球蹭热度的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