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郑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池脩之抹了一把冷汗,那是池脩之只能暗爽绝不能跟任何人炫耀的事情啊!想当初,他初次见到郑琰的时候,是觉得这小姑娘生得确实好看。只是当时他正在被萧正德那头猪给调戏,实在没啥心情欣赏——郑琰当时又太小。后来拜到顾师门下,那时候还是觉得有个聪明伶俐的师妹总比跟蠢人搅在一起强。
再后来,不可否认,毛茸茸的衣服为郑琰加了不少的分,小少女又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喜。有时候呢,又有点儿憨乎乎的。笑起来的时候特别阳光!他还偷偷往肚子里塞了不少点心吃哩。
不管怎么说吧,池脩之是看上人家了。然而没落世家子与当朝宰相女之间的身份差距是巨大的,池脩之纵然自信自己混得不会差,依旧略心虚来的。又挺担心自己奋斗的过程中,小丫头被人给拐跑了,索性先下手为强。
这人是非常不要脸的,一个宗旨“习惯成自然”。极其卑鄙地温水煮青蛙,煮得郑琰都适应了“师兄对她挺好”这一事实。态度自然得像是已经是亲友一样了,下面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当时自觉是聪明,如今做了父亲,自家也有一个闺女,池脩之也是一身汗的。谁要是敢这样拐他闺女,他能把臭小子给揍死!说得再好听、打算得再务实,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就敢动这样的歪心思?“当初岳父只是让我去出仕,果然是很给面子了啊!”
池脩之用力地补充:“咱们就是缘份啊!”
郑琰想,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在一个内部团结的家庭,又嫁了这么个丈夫。什么宅斗啊、宫斗啊的都不用经历,也不用虐渣爹、渣娘、渣男、斗极品婆婆小叔妯娌小妾……有精力去开发兴趣,练习书法绘画,还能办学校、办慈善、还能参与时政、还能主持实业,她是幸运的。
果然是与这个时空的缘份吗?既然有缘,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吧~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就是了。
话虽如此,对女人而言——再豁达也一样——不把自己的初(兼唯一)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真是连觉都睡不香。郑琰苦思冥想,在给她那个牙口略不如前的爹炖东坡肉的时候猛然醒悟!
我去!我是被拐骗的!根本就是一不留神被池脩之这混蛋给带偏了啊!好像就是做饭,一时客气,好心请他一起吃了顿饭啊!最讨厌的是他没有正式表白好吗?没有写情诗,没有摆蜡烛,老子就跟他好上了!
郑琰把书一合,往桌上一放,去找池脩之算账。
想也知道,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顶多扣了三天的甜点而已。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蠢!就这么让人给炖了!郑琰只好用“傻人有傻福”来安慰自己。
郑琰吃了个哑巴亏,要是自己没想明白呢,事情也就过去了,她又记起来了,不由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池脩之也不太好意思,颇有一种坑人被苦主发现的尴尬之感。而且吧,这个,手段也似乎不怎么光明。恰好这些日子他的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一应事务都比较顺手,这个,重操旧业哄老婆,也是应有之义。
俗话说得好,能者无所不能。池脩之不能说是全能吧,但是在追老婆这方面,确实是有一手的。静下心来一想,这么些年了,有许多事情,比如给妻子做簪子啊什么的,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感动人,长年累月下来了,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会不会让觉得是在应付差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