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雁真的真的很不喜欢别人把她当作傻瓜。
她虽然任性了点,跳脱了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傻,是愚蠢。
相反的,大多时候她都比大多人都精明。
把玩着手里的脸谱,她眼里多了一点追忆。
这是她吩咐下人打造出来的新面具,款式与图案上都与鬼市的那一副完全一样。
她想起了那强行喂她断肠水的粗莽大汉,那大汉虽然对她耍了一点小聪明,让她出了洋相。
但她却不是那么生气。
那大汉并没有把她当作傻瓜来看待,反而对于自己这敌人打开了心扉,那半张脸的男人似乎也不是那大汉的朋友,可最后还是被他的魅力折服,选择了弃恶从善,站在了统一战线。
有点小聪明,会耍花招,但对于朋友,却是异常的单纯。
她喜欢这种人。
“机奴,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
正在倒茶的机奴愣了愣,道:“小姐自然是人上人。”
楚云雁摇了摇头,她不喜欢这种回答。
“那机奴你已经服侍我多长日子了?”
机奴倒完水之后,用手扇了扇杯上的水汽,令满房都是浓郁的茶香,然后跪伏于地,恭敬道:“已有十二个年头,堡内奴仆更换极快,但机奴二字,却是十二年都从未易主,都是小姐疼爱有加,悲怜机奴,所以奴才才活了这么久。”
楚云雁盯了一眼杯内翠绿的水面,几片茶叶在水面上浮浮沉沉。
“所以,我应该是个仁慈的人?”
机奴斟酌了一会,只好强笑着,道:“那…自然不是。”
仁慈在飞鹰堡不是什么好词,千字文里更是将这两个字剥夺而出,就连赐给奴仆都觉得嫌脏。
楚云雁话锋一转,道:“不,我的确是一个仁慈的人,否则我又怎么会让你活到现在。”
机奴头顶冒出了几颗黄豆般的汗珠,她蜷伏着身子,头低的已贴到了冰冷的地面上。
“小姐息怒,是机奴哪里惹小姐不开心了吗?”
“茶内有毒,而且是催情的药物。”
这句话一出,机奴的身子又好像是触电了一般,拼命地
抽搐着。
“我在鬼市的一段日子,学了不少东西,那群人不人,鬼不鬼的黑袍人,虽然武功薄弱,歪门邪道却是样样都精,令我受益匪浅。”
“小姐饶命!”机奴惊呼道。
“饶命?我自然会饶你一命,你可知我父亲与东方极关系极好,而那东方极的奴仆终日浑浑噩噩,父亲见之新奇,便向东方极讨了这味药,父亲又疼我,又转手送给了我
你可以活着,但也要吞下去。”
楚云雁伸出了一只玉手,上面多了一枚丹药,机奴咽了一口口水,双手颤颤巍巍地接下,然后吞服了下去。
作为飞鹰堡的奴仆,服从早已刻入他们的骨子里。
而且浑浑噩噩的活着,也好过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