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姆朝着对方吐了口烟圈,正色道:“我可以告诉你,你永远都出不去了。”他那严肃的口吻,残忍地如同法官宣判犯人死刑一样。
呛鼻的烟雾,扑面而来,嫌疑人下意识地皱眉,伸手挥了挥烟雾,随口嘟哝了一句:“永远?永远是多久?”
“先给你一个忠告别抱不切实际的希望。”卢姆斩钉截铁地说,“你今后也不会受到审讯,因为我已经掌握了你的亲笔供词。”
“什么亲笔供词?”嫌疑犯人面露疑惑,语气像是很不确定,“你该不会是想要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吧?”
卢姆寒声开口,他的嗓音有些变形,看着对方的眼神也变了:“对于你这种残忍至极的罪犯,我已经不想在浪费任何精力和时间了。”
“好吧,我承认。”嫌疑犯人正色道,“我的确认识那个女孩,并与她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将她残忍杀害的凶手绝不是我。”
卢姆用鼻子吭声冷笑,语气轻蔑的回敬道:“所有的罪犯,在接受审讯的时候,几乎都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百般狡辩和抵赖。”
“我再说一遍,我不是罪犯。”嫌疑犯人用高亢嘹亮的声音反击道,“另外奉劝你一句,不要用对待罪犯的态度来对待我。”
“我只相信我的眼睛,看到的事实。”卢姆短短的一句话,就已经判了坐在对面的嫌疑犯人的罪行。
“你看到的事实,未必是所有的事实。”
“我看到的事实,是你无法狡辩的事实。”
面对如此坚毅的眼神和立场,嫌疑人决定不再为自己辩解,而是用略带调侃的语气说:“那你还等什么,直接把我关进监狱吧!”
既然坐在面前的执法队长已经认定了他就是杀人凶手,就算他在怎么冷静地解释,也只会越描越黑,还是会被对方认为是在狡辩。
“在这上面签了字,你就可以住进监狱了。”卢姆将一份口供记录,以及一支银色的钢笔摆在罪犯的面前。
“如果我不签字呢?”嫌疑人两眼空洞的注视着天花板,仍由头顶刺眼的灯光射入眼中,对虎视眈眈的审讯官完全视而不见。
卢姆嘴里又吐了几口烟,烟雾很大也很浓,形成一圈一圈的白色烟圈,在审讯室里飘荡,而又很快的散去,只留下一股呛鼻的味道。
“瞧见没,这些金属器材上面还残留着血迹,”卢姆摆弄着一把钢丝钳,威胁道,“我不介意用它们逼迫你在这份供词上签字。”
“你不但捏造好了虚假的供词,现在还打算用暴力的手段逼迫我签字。”嫌疑人挤出一丝嘲讽的笑容,“法律只属于执法者吗?”
卢姆对于案犯现场记忆犹新,那是一间地板上铺着粉红色瓷砖的房间,充满放纵和堕落的情调。
全身袒露的女孩肚子被剥开地死在那里。她的咽喉被掏出了一个大洞,锋利的划痕从她左边的肚子一路切割到脸颊。
腹部的裂痕也一样,伤口从心窝直切到下腹部。像老旧床垫的外层帆布被切割开一样,内脏有如弹簧或棉絮般从肚子里翻出来。
女孩全身是血的躺在粉红色瓷砖上,而嫌疑犯却并不在房间里面,但很快几个执法者就抓住了嫌疑犯。或者说嫌疑犯是自投罗网。
卢姆却依靠自己的推断和获取的讯息,认定杀人凶手就是眼前的男人。所以他将一支钢笔和填好的认罪供词摆在了嫌疑犯的面前。
此刻,他已经失去了耐心,因为无论他花多少时间审讯下去,都不会有任何的结果。所以他打算用自己的方法,给罪犯套上枷锁。
几个小时之前,几名被害者的遗属,带着几近绝望的愤怒向他抗诉,要求给犯罪者更重的刑罚,要求处以极刑。
要说为什么他们的愤怒会如此强烈,那是因为这个杀人凶手不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悔恨,反而一直辩解自己不是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