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番外六

金丝玉 多梨 4722 字 11个月前

陆太太难以置信后退一步,她无法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愣神良久,才向章之微确认:“你方才是不是说错了?”

章之微讶然:“陆叔叔没说?他想收养我。”

陆太太大惊,陆老板咳出声,他嘟囔一句什么,没人能听清。

陆廷镇柔声:“微微。”

陆太太惊骇,打断陆廷镇:“你做了什么?”

陆廷镇说:“什么都没做。”

陆太太不信,她仍握着章之微双手,恳切开口:“好孩子,他做了什么坏事?”

章之微说:“嗯……这算坏事吗?”

——当然算。

陆太太要落下眼泪,温柔拉着章之微的手,只愧疚地说自己没有教好陆廷镇,才让章之微吃尽苦头,居然连这种不成调的昏话也讲出……谈这些事情的时候,陆太太赶走陆廷镇和陆老板,让他们父子俩商议,她则是陪着章之微,连自己脖颈中常挂的一个玉佛也摘下,挂到章之微脖颈上。

章之微当然知道那尊佛,是陆老板的母亲送给陆太太的,陆太太现在执意要给她,背后含义,不言而喻。

她不敢收,又担心会掉在地上跌碎——都说好玉需人养,这上好的玉被珍重多年,光泽莹润,水头足,就这样悬于章之微脖颈。章之微低头,伸手触,只觉珍贵,有些承受不起。

陆太太瞧:“很配你。”

章之微斟酌语言,尝试推辞,陆太太只摇头:“微微,这么多年……你还要拒绝吗?”

章之微握住玉:“什么?”

“廷镇的心思,我们都清楚,”陆太太放下手,她温柔望章之微,“我们都已经老了,今后的事情,属于你们……廷镇有他自己的想法,我们也不干涉。”

章之微不知该说什么,陆太太靠近她,以怜爱的姿态,亲了亲章之微的额头:“微微,欢迎你回家。”

……

陆老板和章之微的沟通仍旧很少,就像当初暗中给予她帮助、送她离开,今时今日,陆老板对章之微的欢迎,也仅仅限于晚餐上对她如今学业的关心。不可置否的一点是,陆老板很欣赏她仍旧求学、以及她选择继续读书这件事。尽管陆老板仍迫切想要拥有一个继承者,但在陆廷镇三言两语拒绝后,他也短暂放弃这个念头,不再提起。

晚餐后,章之微才又回到陆廷镇的那个已经改造完成的房子中。陈妈头发白了不少,她没有那么多顾忌,从见到章之微就开始落泪,抱着她哽咽质问,为何如此狠心抛下这些、一走了之……

她仍旧为章之微炖好冬瓜盅,并将她们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被子蓬松柔软。

已经三年了。

章之微的确感受到港城的变化,许多英资企业开始计划着退出,那些英国的差佬不再以往那般理直气壮地神气,尽管尚未回归祖国怀抱,但仍旧有许多东西在悄然改变。总体而言,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并不算高,对于大部分民众而言,十年后的事情似乎和现在的生活没有太多变化……但总有想要凭风直上的人,从消息刚出时便早早做好规划,以抢占先机。

陆廷镇和陈修泽便属于后者。

次日,章之微去探望了花玉琼和乌鸡。花玉琼现在的工作要更轻松一些,她具备极高的语言天赋,除了英语,粤语,国语和葡萄牙语外,她还会说流利的俄语,这些东西让她在新的工作中颇受上司器重。而在怀孕后,她也拥有相应的假期。

花玉琼还是和以往一般温柔,不过,中午时分,是乌鸡亲自下厨煮面,味道竟也不错。章之微还将耳朵贴在花玉琼腹上,听了听小baby的动静。

不过,章之微还是未能去见孟佩珊,对方去了美国读书,暑期要跟随兄长旅行,并不在港城。她的朋友少,下午,还是去为阿曼和亲生父母扫墓。

陆廷镇让人重新修整了阿曼的墓碑。而章之微亲生父母的墓碑也早被重新打理,有专门人负责照顾。陆廷镇曾考虑过为章之微父母重新换新的墓地,但被章之微拒绝了。

迁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章之微不想惊扰父母亡魂。

扫墓结束后,章之微默然静立许久,转身,告诉陆廷镇:“我想去北角看看。”

陆廷镇有些意外,仍旧颔首:“好。”

章之微所说的北角,就是她整个童年居住的地方。

她自小就在北角长大,之后尽管搬到其他地方,却仍旧对这一片区域念念不忘。一九四九年之后,许多上海人迁移到港城北角,人是群居动物,而熟悉的乡音和其他相同生活特质能让人更好地聚合在一起。北角是上海人的聚集地,也被称为“小上海”。

章之微和父母的居住的地方就在春秧街附近,这里是一个经常湿漉漉、潮润润的街市,嘈杂,烟火味儿足,周围都是卖杂货、卖肉的铺子。港城土地有限,房子修建得也密密麻麻,街道并不宽,常常挤满了买菜的人,许多人还会将自己的摊子挪到马路上来摆。春秧街中间,电车叮叮响地穿过,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菜、生肉的气息。

章之微最爱来春秧街,小孩子没有不喜欢热闹的,比起狭窄的房间,她也喜欢乱糟糟的街市。不过她在北角生活的时候,这里已经不再是完整的“小上海”,越来越多的福建人搬过来,拥挤狭窄,许多旧铺被关掉,新铺开张。

这里已经不再是章之微所熟悉的北角,只是菜市场中挤迫的人群犹在,春秧街上的美食也不再吸引人,美食家们奔向了马宝道街,本想是证据新建的新街市。今天是星期日,在北角汽车渡海码头上,能够看到许多休假的菲律宾女佣——港城中,雇佣菲佣的人家不少,即使是工薪阶层,在有了宝宝后,也会专门聘请一位菲佣来照顾宝宝。不过这些主顾、师奶们,很少愿意和菲佣一同庆祝假期,在假日中,这些深肤色的菲佣们就将布铺在空地之上,聊天,吃多士。

在一家老铺前,陆廷镇驻足,为章之微购了一支雪糕。

天气热,雪糕一晒就要化。章之微举着雪糕,认真地品尝要滴落的奶油,她吃得专心,听见陆廷镇忽然说:“第一次见你时,你也在吃雪糕,整支雪糕吃干净了还舍不得,去舔雪糕棍。”

章之微呆怔:“什么时候?”

陆廷镇笑了,他望向烈阳下的熙熙攘攘,想了想:“那时候你还小。”

那时候章之微还小,陆廷镇也还在读书。

阿曼已经跟随陆老板做事,做工。

北角是港城中一个特殊的聚集地,因上海人和福建人的迁移,这里有许多卖上海食物的南货铺,有卖生煎包的小馆子,还有将脸涂得粉粉的婆婆卖面线,也有福建菜、潮州菜和客家东江菜,这边食肆缤纷,五花八门。

陆廷镇来过几次北角,倒不是为了吃东西,而是去旋宫看魔术表演,还有都城,陆廷镇看的第一部黑泽明的电影《用心棒》,就是在这里。

只是北角的人员组成越来越复杂,陆廷镇也开始渐渐少来。

阿曼是近些年才开始跟随陆老板的,陆廷镇对这个大块头、黑黑的男性没有什么印象,只是他跟随居住北角的朋友回他家中取东西,偶然间看到阿曼站在杂货店前,旁边跟着一个还没对方腿高的小不点,扎两个歪歪的辫子,穿着倒干净整洁,正在舔一根雪糕棍。

陆廷镇颇为讶然,未想到阿曼这么黑,女儿却长得这样白。

直到阿曼为陆老板挡枪亡身,陆廷镇才知道,这个白白的女孩,原来是他养女。

养女名字不错,芝兰,紫薇,章芝薇,有种娴静文雅的气质。可惜命不好,亲生父母意外亡故,养父又死于非命,瞧着可怜,又还在读书,陆老板不想养着她,考虑着是否多给她钱,让其他人养。

尽管章芝薇年纪尚幼,但能瞧见五官美丽。

在陆廷镇眼中,美丽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人投胎要看命数,命数好的人,毋需用脸,也能轻松得到所需,美丽不过锦上添花,有则好,无也可;而那些命数差的人,美丽并非优势,反倒让她(他)们更容易遭受侵害和剥夺。

陆老板说出要多给她些钱,让别人教养她时,陆廷镇已经可以预见她的未来。

“不可,”陆廷镇说,“我们要养她。”

他对陆老板说:“您既然已经将阿曼认作干儿子,为何不能再将她当做自己的干孙女?”

陆老板说:“她命硬。”

“或许是名字不好,压不住,”陆廷镇起身,“请个人,重新算一算,换个能压住她的名字。”

陆廷镇重新为她改名,芝改之,薇改微,都是简单又轻的字眼,终于说服陆老板,将她养在陆家中。

陆廷镇没有妹妹,章之微刚到家时,他只觉着新鲜。男孩和女孩不同,陆廷镇看到调皮捣蛋的男孩就头痛,但女孩不同,章之微刚到陆家时,不小心在花园中被绊倒,跌了一身泥巴,陆廷镇也觉着可爱,亲自给她擦干净脸,让人带她去洗澡。

陆廷镇没养过女孩,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章之微是他带到宅院中的。她养父是陆老板的干儿子,那她就是陆廷镇的干侄女——都说长兄如父,他现在被章之微一口一个叔叔地叫着,也和做她父亲差不了太多。

这个接连转了两家的女孩没有太多安全感,陆廷镇便花心思陪她玩,送她读书学习,给她买玩具,买零食,让人带着哄她开心,倘若事情如此安稳继续,那么,在她长成后,陆廷镇会送她读名校,在她结婚时奉上丰厚大礼,让她风光出嫁。

可惜天不遂人愿,阿曼的身份无法遮掩。

陆老板年轻时被合作伙伴背叛,险些丢命,从此之后最恨背叛,他能想到的,就是杀掉章之微,永绝后患。她毕竟已经懂事,阿曼遗愿又是托陆老板照顾她,很难说清,她如今来此,是否怀有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