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

罪眼 佚名 3180 字 2个月前

冯寅滔滔不绝地向唐讲述了自己蓄谋已久的计划后,唐突然发问:如果“下家”供出了我怎么办?冯答:你随意捏造一个“枪手”,说支票是由“此人”提供的,只知相貌特征,不知姓名住址,是过去做生意时认识的,让公安机关去空查一通吧……唐敏听后连称此计高妙。

自以为得计的冯寅以为这样一来,是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了。于是他正式开始付诸行动:去年8月10日中午,他趁房地产处的同事都去会计室打牌之际,窜至任某办公桌前,从未上锁的中间的大抽屉里窃得三张空白支票,并偷盖了三枚房地产处的印鉴后悄然离开了办公室。下午4时许,他把三张限额分别为15万元、26万元、96万元的支票交给了唐敏,并与其详谈了支票兑成现金后的分成问题。

唐颖与专门经营建材生意的E公司经理孙某熟悉。在冯寅盗窃支票之前,唐已与孙某商议过如何把支票“洗”成现金“分成”。及找“枪手”对付公安机关侦查等方面问题。8月11日,唐敏将第一章15万元支票交给了孙某,不料,因书写错误于13日被银行退票。冯寅闻讯,十分生气,咱三顶住不要再填错了。8月14日,第二张26万元支票由孙某介入银行。两天后,这张支票提款成功。孙某用马夹袋装了3万元钱交给唐敏,唐自己留下一半,将另一半交给了冯。“初战告捷”,冯寅兴奋异常,觉得自己这步棋走对了。

当唐敏将第三张95万元的支票交给孙某后,孙说数额太大,做起来风险大,但如果在支票上有两套背书,一旦发觉,查起来也不容易,所以他要求唐提供两套不同单位的财务及法人章。唐把施的要求告诉冯,冯说这好办,他随意在马路摊上私刻了两套印章,让唐盖在95万元的支票上。盖章毕,冯吩咐唐把印章上的字挫去后丢进河里,唐即照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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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张支票未及介入银行,26万元支票案已东窗事发。但发财心切的冯寅竟没有丝毫收敛。当唐问他95万元支票要不要交给孙某时,冯说:26万元与95万元是一回事,应该放胆“博一记”。不能错过发大财的机遇。唐点头称是。

当侦查员在银行查询26万元支票案时,95万元支票刚刚介进银行,这张支票脸膛孙某的账户当即被冻结了。

冯寅得知这些情况后并不慌张,他虽通过唐敏已知道“下家”是孙某,但他未与之接触过,支票也均通过唐敏交给孙某,即使以后唐“咬”出了他,他也可矢口否认,因为在“洗钱”的过程中,他没有“授人以柄”。法律的缝隙早已“找准:,他可以放心睡大觉。

由于冯细密的“部署”,案件的侦查过程确实遇到了曲折。

当侦查员向孙某问起那个手持支票前来提货的“外地人”的体貌特征时,他胡扯了一通。但一口咬定,不知此人的姓名住址。

不过,孙某做贼心虚,账户又被查封,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对侦查员作了假供以后,心里惶惶不安,便想方设法托人到文保总队说情,要求“放一码”,把账户解冻了。庄正瑾副支队长对“说客”说:叫孙某不要存幻想,叫他赶快如实讲出提供支票的人,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天,孙某找到侦查员,说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他供出了介绍这笔生意的人名叫唐敏。在对唐进行盘问时,唐承认介绍过这笔生意,不过,支票是一个叫“张帆”的朋友提供的,至于“张帆”的支票从哪来的以及他的住址实在不知道,他按照事先与冯寅商定的“反侦查计划”,随意编造出一个“枪手”——“张帆”,并象煞有介事地描述了此人的体貌特征:三十岁左右,长脸,眉、眼上翘,瘪嘴……

侦查员按照唐敏提供的“张帆”的模样,请警坛神画手画出了“张帆”的模拟像,然后带着唐敏去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查“口卡”,一下子调出40多个“张帆”。其中女的20多个,被排除,剩下21个,让唐看照片,唐都称“不是”。为防止遗漏,侦查员们又去虹浦、保山、通江等分局查“口卡”,又出现10多个“张帆”,也被唐敏一一否定。此时,侦查员们已觉察到,“张帆”可能是唐随意“捏”出来的“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