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雨来抬起头,对着他笑了笑。
“嗯。......何小来,你眼影是不是有点花?”
......顾执弋,钢铁直男。定案了!
结果她还没开口,已经成长得高大英俊的男人就紧接着啧了一声,
“何雨来小同学,其实当年,我在一中看见你的时候,只觉得这姑娘美是美,怎么就蔫了吧唧的、一副被社会毒打了的样子呢?精神上一点也不符合小爷的审美。”
何雨来瞪他一眼,狠狠拧了一下他手臂上的肉。
“唔!......所以我那时就想,有一天,我一定要让你像个500w的大灯泡子一样容光焕发。”
“......那我可谢谢你了。”
热恋爱人的手,刚刚才带上钻戒,现在狠得有气无力。
顾执弋不为所动,摸摸下巴,懒洋洋地,“不过吧,当时在游乐园,小爷还是多看了你两眼。那会我瞧着瞧着,突然就认出你来了。”
男人笑一笑,春风得意,狡黠地像位狐狸先生,“……说到底,还是多谢了我惊为天人的破案能力、以及咱俩高到无人能比的匹配度。”
男人说起这些倒是分外兴奋,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唇角高高扬起,很得意的样子。凉丝丝的晚风吹过,他的鬓发便不羁地扬起,恍若当年的少年、从不曾远去那段青春年少。
何雨来翻给他一个幅度轻微的白眼,又悄悄把冰凉的小手往他温暖的掌心里挤了挤。
小姑娘轻轻叹息一声,语气很是恨铁不成钢:“当年怎么就喜欢上了你这种人呀?”
顾执弋挑挑眉,用力地揉揉她发顶,露出一个分外灿烂的笑容来。
“哦对了,现在天气凉,就给你买了条围巾。”
何雨来想起什么,踮起脚,把手里那条绯红的围巾挂在他脖子上。
顾执弋轻轻俯身,乖乖地由她动作。
何雨来又看看他。
漫天白色的飞雪里,唯有眼前的少年带着一抹热烈的红色。
映红了她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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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会雪景,两个人于是并肩往住所的方向走。
“话说回来,你不是想当老师吗?怎么这次拒绝了你导师的留校邀请?”
“那是原来啦我现在觉得,自己创创业好像也不错。”
原来想当老师,大概是因为觉得老师能够永远处在充满年少与青春的地方。
但现在嘛,我已经不这么想了。老师的确是个很好的职业,但并不是身处校园就可以永远年轻。
“年轻”虽然是个名词,可它并不在表面,而在于心。
通过环境来保持轻松什么的,现在的我已不再需要这样的慰藉。
因为,
我已经找到我那一份,永远的年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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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喜欢哪个诗人?
李清照。
为什么?
因为她写了一句诗,甚合小爷的心。
哪一句?
枕上诗书闲正好,门前风景雨来佳。
如果你这么去问顾弋弋,他肯定会这么毫不犹豫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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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人间酷热,而世事无常。
每一种美都终究会凋残零落,
难免见弃于机缘与天道无常。
像烟雨落下溶在水里,而烈焰终究涅灭于太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小王子永远困在某一页纸里、那个小小的星球。
可是,埃克苏佩里还讲过:“世界上的玫瑰还有千千万万朵”,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小王子那一朵才是特殊的。
同样地,他也没说过“只有小王子才可以这样呵护他的玫瑰。”这样的话呀。
对的。